综上所述,虽然得的结论十分匪夷所思,却是目前唯一合理的解释——
锦曦:“岂止是有理?”
因为如果是合伙作案,即使两个罪犯有主次之别,他们的格特征和标记行为,也会同时
现在主要犯罪过程中,譬如一个
鞭打,一个
剥
;或者一个负责
杀环节,一个负责绑架受害者以及
理尸
。
第三、他和女友都是优秀理科毕业生,备这个学习能力;
而能够到这一切的人,只有邵纶。”
第二、他了解司徒熠的真面目;
同样,也不是双重人格。因为如果是司徒熠的双重人格替
现,跟合伙作案的效果应该是一样的。
“之前我就一直觉得,这案太顺了。
用薄靳言教授的一句话:这个案
‘标准得像教科书一样’。犯罪现场留下的每一条行为证据:开着好车诱拐受害者;长时间
杀;护士服情结;红酒与
排;四个月前与警察的冲突…都能帮助我们勾勒
一幅标准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的画像,并且每一条都清晰指向司徒熠。
这不是典型的有组织能力画像案件,这是一次模仿画像杀人案件。凶手,学习和模仿教科书上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特,然后绘制
司徒熠的画像,
行杀人,从而嫁祸给司徒熠。
第四、刚才你说的,他潜伏在会所,就能了解司徒熠的喜好,譬如喜护士服、喜
喝红酒,我想他肯定跟踪过司徒熠不少次;
她停下脚步,眸光冷冽:“以上,就是邵纶的画像,画像中的画像。他太聪明,也太偏执,自导自演了这一切!”
她的声音顿挫有力,见韩沉依旧沉默不语,她便站直了,像是习惯地,手里拈着
笔,在讲台上来回走动起来,边走边说:
第六、他对警方不信任;
可这个案,整个作案过程呈现标准的‘有组织能力罪犯’特征,像是完整的一个人,唯独在一些细节上,却遗漏了、矛盾了。这不是很奇怪吗?
“嗯,有理。”韩沉说。
可是却没有。小姚刚才说,尸的伤势跟以前的差不多,就像是标准化作业
来的。这说明什么?犯罪手法的稳定,代表情绪的稳定。凶手昨晚非常冷静——这跟司徒熠的情绪和
格是不符的。”
“第一、他有动机;
两人静静凝视着彼此,韩沉不发一言,只用那双隽黑的盯着她。她则把
往白板上一靠,跟他一样抄手站着,
睛里闪过极其明亮的光:
那就只剩下第三可能:其中一个人格是假的,是凶手伪装
来的、想要误导我们。另一个人格,才是真相。而你刚才说的——细节,才是真相。”
“一、凶手是两个人。”她微笑“但这个案
里,这
情况不存在。
韩沉微微一笑:“继续。”
验的伤势应该更重。
第七、他之前的言行,也表现对司徒熠那个圈
,尤其是女
的憎恨,他甚至还跟我们复述了当时那些白领对他的嘲笑的话语,可见记忆犹新。他的心理很可能已经扭曲了。所以…”
韩沉挑眉看着她。
锦曦又将之前找的一些悖论
圈
来:“怕麻烦”、“省事”、“批次化”、“不够私人化的纪念品”…转
望着韩沉:“情绪的问题,再加上这几
悖论,分明指向了另一个人的人格。而一宗连环案件里,
现了两个人格,有三
可能
。”
第五,他还卖掉了房,这就解释了他为什么能诱拐和
引那些白领。虽然不是风度翩翩的富二代,但是开着好车、文质彬彬的男人,同样能
引女
。而且他也可以谎称自己是教授,或者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