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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替冒牌书生之约(2/2)

“吴妈!”红娘神秘兮兮地轻启朱。看我气的样,她笑了笑,又补充了一句:“吴妈去年守了寡,芳心寂寞,正等着有人去藉她。你又不喜打打杀杀,陪她在后方谈谈情,说说,不是好?”

(PS:在大家帮忙下,湖这两天保持了首页新人榜前十,谢谢大家。本周第一卷35章将正好上传完毕,结尾几章将比较有趣,并为大家献上一首好歌,一段浪漫,然后开始第二卷,嘿嘿。希望大家继续关注,继续帮着收藏和砸票,谢谢。)

李仲的声争辩持续了一刻钟,但最后他还是妥协了。他摸着光溜溜的下,苦恼地问我:“老四,你怎么就不肯留呢?要不然,我也不用受这份罪了。你每天用那把宝刀刮胡,是不是有什么病啊?”

红娘笑嘻嘻地看着我:“因为吴妈最年轻、最漂亮啊!”“可惜腰太。”我没好气地回答,随即又迷迷地盯着红娘的小蛮腰:“要是和你一样…”

红娘想起我那晚杀人后的呕吐,脸上了一丝鄙夷,但也许想到了之后我们之间发生的事情,脸上又变得有些不自然了。她别开去,一时间沉默起来。

我狠狠瞪了红娘,却忽然心生疑惑:“二十个女兵中,为何你每次不挑别人,偏拿吴妈说事?”一个荒唐的念涌起,难她也是鲁粉(鲁迅大神的FANS)?

“是谁?”我故意装一副都要来的样,继续和红娘逗趣,心里却也有一丝好奇。

红娘给我化了一小会妆,我照照镜,嘿,我又变成了一个脸腊黄的中年汉了。我看着刮完胡后容光焕发的李仲,长叹一声,心中不无后悔。

所以每次我当着将士们的面刮胡时,他们都格外地敬畏我。当然,第一次除外,那一次大伙以为我要自刎,都纷纷扑了上来,结果…唉,那都是些陈年旧事了,还是不要回想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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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能算是我手,我只是下了个命令而已。”我上给他了回去:“二哥,你不是嫌官小了吗?现在让你尝尝当最领导的风光滋味,你还犹豫什么呢?再说了,真正受委屈的是我,我得用易容术把自己雪藏起来,谁又了解我的痛苦呢?”

我立即迷迷地看着红娘:“自苦英雄。红娘,你今年贵庚多少?”

红娘瞟了我一,似笑非笑地说:“你别看着我,我早给你找好人了,保证是个大人儿。”

李仲笑呵呵地望着我:“老四,你嫉妒了吧?我是不是面如冠玉、玉树临风、丰神朗玉啊?”

红娘笑嘻嘻地瞅着我,突然说:“这么大的人了,心还跟小孩似的。看来啊,得给你成个家了,野骡总得拿拴着才好。”

我哈哈大笑起来。剃须这习惯我一直没能改变,而且留一把胡旱烟,一不小心就会火烧赤了。我也不想用把那又长又大的“乌雪刀”刮胡,但我也没办法啊。我的飞利浦电动剃须刀没能带到这个世界来,也就只好委屈那把从陈总兵手中夺来的战利品了。这把刀断发,只要手法到位,用来刮胡是再合适不过。自古宝刀英雄,要不是我武功到了一定的程度,手稳如山,那把宝刀早就割破我的咽了,再不济也会把脸割个七零八落。

想再让自己难受。所以,我说的只九次手,是指手杀九次人。”我本来是想说只三次手的,但想到这世里变故甚多,又给自己加了六次,否则这誓言会破得有快。

我表情严肃地帮李仲把接龙游戏玩下去:“对,二哥,你是玉不琢不成度非凡、凡夫俗孙满堂、堂堂七尺男儿、儿女情长、长命百岁、岁月无痕…”

李仲张大了,呆呆地望着我,不明白他铁血心的阎王弟弟,为何一夜之间竟变得如此慈悲心了。他挠了挠,大声:“少扯淡,那169个士兵,不也是你杀的吗?”

红娘没等我说完,一掌就劈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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