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招功夫可以说是所有盗贼和杀手的家常必备能力。换句话说,会潜行就说明了他绝对不是蒙沙,蒙沙一向对这“小偷的把戏”是嗤之以鼻的。不过,不
此人是谁,既然敢在我面前使用,就说明了他绝对有不被我这个正宗盗贼看穿的自信,或者,
本是了解我的底细…没错,作为一个样样都很合格甚至完
的盗贼(就凭你那样的方向
竟然敢这么说?),我的确不擅长这可堪称为盗贼能力中基本的基本的潜行。
前面我也说过我偷我“想要”的东西的时候运气绝对好,就在这完全陌生的地方,我果然遇上了。
当然要是停留在这里呆呆的挨扁,我就是傻瓜。这局面尽量往
的地方跑绝对没错,至少可以避免变成刺猬的可能
,再加上墙
对于一个盗贼来说绝对满足于楼梯的标准,于是我成功的向上…不过,被阻止了,被抛过来的火球阻止了。
就某方面来说,作用于军事方面的建筑最安全也是最危险的。安全是由于某些战术上的考虑,里面的建筑
格局如同迷
,对于善擅长于躲藏以及搜索迷
的盗贼来说简直是在合适不过的藏
场所,而危险是之于我个人来说的…大家都知
,迷
对于我是什么样的
觉。
也因此面对天井一般的格局,如果上面现弓箭手一番
,我就变成刺猬的危险
境,我有些茫然的望着对面的墙
:
那个少女是…劳
和格瑞斯…的合
吧!?
…潜行?
准确的说,阻止我的并不是火球…我还没有弱到因为被火球攻击一下就连逃跑都不敢的地步,令我中止了离开念
的是丢
火球的人。
之所以用不确定的语气是因为她现在上那件勉
可以称得上裙
的打扮,在她们合
之前我绝对不能想象她们其中有一个会敢于穿上。先不提打扮接近于小男生的劳
,要格瑞斯穿成这样的话,本来脸
就薄的她大概会去自杀。
基本上,被舍弃的同时,我似乎就没有了抗议的权利。从士兵包围的速度上来看,我本就被当成了
味的饵
,
引走所有的侍卫以让“洋娃娃”有足够行动的自由。
杀手?我不会牵扯到某重要人的命案里面去了吧!
而最令我吃惊的还不是这个…反正比起上次见面的来,这次还算有穿“衣服”了…一改合
后双
的暗淡无光,死气沉沉,少女的
睛灵活的注视
事实上,与其说不擅长不如说觉得没有掌握的价值所在“只有暂时的隐
本就不适用”“优秀的盗贼即使不用那么下三滥的能力也成功获得猎
”一直是我的原则所在。想要像香菜那样全知全能是不可能的…我很怀疑香菜怎么看的了那么多的书并且完全记住的…重视速度和技巧的的必然就是要抛弃一些其他能力的锻炼。
固然,在包裹于铁板之中的桶状士兵之中,现一个打扮接近赤
的
少女对于一个男人的影响就不是赏心悦目这个词可以形容,其
想绝对接近于看见
女在大街上
奔。但问题在于这个
女如果是你的老婆或者女朋友呢?
然而,从“洋娃娃”潜行的速度与时间来看,非常的熟练,对潜行的这程度的
衷只有杀手才会。
但是,问题就自于“我想偷什么”的上面。
“伤脑,你的迷失症比听说的还要厉害呢!”耶,刚刚那句话的意思是?手腕上忽然一松,绳索那一边的大洋娃娃冲我微笑着,那笑容怎么看也不像是我所熟悉的伯爵大人,倒有十分像是钱鬼黎焉的商业笑容,然后竟然缓缓的就这么消失在光天化日之下?最后留下的只有嘲笑一般的声音:“但可以不惊动任何人来到这里也算你厉害,我要找的人反正离这里不远,所以先走一步。至于你,就好自为之吧!”
“那个,你说的重要人的房间在哪里呢?”
那么在成为王之前又因为杀人嫌疑被通缉?虽然不介意上通缉榜,或者说,上通缉榜是盗贼的奋斗目标,但我才不要因为偷窃以外的理由增加赏金,我明明是良善的小老百姓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