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七百二十章以弗所大决战二(2/2)

锥型之阵,卑之若剑,末不锐则不,刃不薄则不剸,本不厚则不可以列阵。是故末必锐,刃必薄,本必鸿,然则锥行之阵可以决绝矣。

而秦峰明白罗方阵兵的这个极大的优势,所以在远征罗的历次战斗中,他一再调运动战。

随后,起义军的大队,在正面作战中惨败给了罗军团。跟着,斯达克斯继续运动战斗,但由于分裂后兵力稀少,被罗大军包围。罗人一举平定了斯达克斯领导的隶起义。

只有在运动中调动敌人,运动中其不意打击敌人,才能扬长避短。

诸侯联盟保持着对罗的完胜,诸侯们自然要用这快速杀伤的阵法。

在以弗所平原两军初次相遇时,罗人心中无底。他们面对华夏诸侯联盟远征军时的心情,大概和满清早期的八旗兵面对明朝大军时一样,有几分自惭形秽,有几分忐忑不安,而更多的是为了帝国豁去了的义无反顾。

维鲁万万没有想到,没有任何的试探,华夏诸侯联盟军就这样扑击上来了。“华夏人就是猪猡,他们已经愚蠢到敢于正面扑击我们罗的方阵。看来这些诸侯本不知我们罗方阵的厉害。”

心情,来自于屡战屡败。

意思是说,锥形阵如同一把锋利的宝剑,最锐的士兵要布置在两侧,最有力的队布置在剑尖,实力不够大则不可以用此阵。锥形阵威力大,摧枯拉朽就能消灭敌人,但防御力低。照后世的说法,就是暴力一波,一波带不走敌人,就被敌人带走了。所以,实力大,才能够用此阵。

一直以来,维鲁都在研究秦峰的战略战术,对于运动战,维鲁真是大伤脑。因为罗方阵兵最不适应的就是运动战。多少年前,斯达克斯领导的隶起义,在运动中差一拖垮罗帝国。好在最后时刻,斯达克斯的起义军分裂,大队选择正面攻罗城。

诸侯联盟这边,他们采用了孙膑兵法中最有杀伤力的锥形阵。为了增加阵法的威力,诸侯们将他们全的二万骑兵,布置在前,形成锥的锥尖。希望通过骑兵天然对步兵的大杀伤力和震慑力,突破罗的方阵,随其后的步兵,就能够展开对敌人的围剿。

随着时间的失,双方的阵势布置到位。

维鲁一直在研究破解秦峰的运动战,但不得要领,好在今天的华夏诸侯联盟远征军,开始义无反顾突击罗方阵。(未完待续。)

方阵兵防御力冠绝世界,最是适合在战场上以守代攻。最希望看到的就是敌人奋勇扑击他们的方阵。罗方阵兵从来都喜敌人是悍不畏死的,这样他们就能够通过方阵,机效率的杀死扑上来的敌人。

当华夏诸侯联盟远征军的鼓声响起,罗人彻底张了起来。

维鲁也同样如此。

随后,维鲁看到了华夏诸侯联盟远征军开始主动击,以一锥形的阵势快速而来,显而易见,这是正面展开突击的形势。面对华夏诸侯联盟远征军的大突击态势,维鲁不忧反喜,并逐渐大喜过望。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