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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吐鲁番的记忆(2/3)

他失笑,微摇摇:“好,那我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驱使。”

他面一凝,探向我双,那惴惴的模样让我实在憋不住,笑得弯腰:“我要说的就是——你的这打扮,真的很好看。”

烤羊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串的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想逃?没门。

“因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样的味一都没变。”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满怀慨。停下来严肃地面对他“上一次,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次我一定要说来。”

脚步有滞黏,脸上迅速飞过红,一向才极健的他竟然有些语结:“你,你怎知?”

他愣一下,随即浮的腼腆微笑将整个人染得灼灼生辉:“相如何,罗什从未在意。再说,都已三十六岁了,哪还有什么英俊。”

再看一下伸长手臂低看一看自己,努力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得上站在你旁。”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急…”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角啃羊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河,又改装过,所以没人认他。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停住笑,迎上他的目光,由衷地赞叹:“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的男人。”

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会依旧你的相貌。”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肚饿了么?听说河的拉条很好吃…”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他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我们吃了特的烤包,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而是用薄裹着羊馅,放烤馕的馕坑里。黄亮时拿,趁咬上一,香而不腻。我一边地直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停摇叹气。

我摇:“三十岁之前,长相由父母定。三十岁之后,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话说:貌由心生。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来。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肚腩也不禁饮,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这样的男,就算长得再好,过不了几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的是烈的酒香,额的皱纹添的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的悟与智慧。”

“是么?那我们赶去。”来不及搓额,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他看一下自己的装扮,向我伸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没有什么僧鸠罗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那天我们逛到天快黑了才回去,几乎把整个河城都走了一遍,工作啥的早被我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吃得太多,我一路着肚。以前一直以为逛街要跟着弗沙提婆那样会玩闹的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桌椅。我知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净。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果真,这家的拉条韧劲十足,非常有嚼。他看我吃得那么,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同意我的话。

我正冒红心地看着这位卓然的仙人,听他这么说,不禁有些气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牙白短衫,卷曲的褐披肩发,似有仙家的飘然之气。听得后的动静,转面对我,晶亮的灰眸里淌着一江

难怪昨晚这么神秘,想必早就盘算好了。他这样把我的喜好放心里,让我怎样都忍不住咧嘴笑。手伸他的臂弯,与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老实告诉我,那年苏幕遮最后一日,你是不是来寻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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