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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夕第九骑士红英雄泪二(2/2)

康朵此刻的,跟着飒右手颤栗的频率一起颤栗,她抿了抿发白的嘴,似乎这一瞬间拿了全的勇气“这只耳坠,为什么,会在你的手里?”

现在,我们请记住这个名字,帝国第九骑士,格里菲利。斯德曼。

飒的颅从肩上落下来,那圆睁的双目,定定望向北方,透过他女儿康朵的影,穿过万千山,望向北方,充满憧憬的睛,依旧满是幸福和满足。

已经来回飞了两次的格里菲利,第三次被迫“腾云驾雾”时不敢说熟练生巧,至少在空中能稍微调整一下姿势,在稍纵即逝的瞬间,抡剑斩向飒的脖

一代传奇英雄飒,损落了,而另一个英雄,将踩着他的尸,崛起,他将在充满奇迹的苍茫大陆上,演绎自己超越史诗般的一生。

红,英雄泪!

,那笑,是在凄苦中缅怀。

或许,自古英雄难过人关,像一个咒一样,的箍在苍茫大陆的传奇英雄上,他们或堕落,或死去,前者如尼德帝国的传奇英雄——屠龙者德隆裴隆。斯德曼,而后者,飒的下场完的验证了这一咒。

飒伸到康朵面前的手,一直未曾垂落,他的动了一下,似乎还在心里组织语言,当他准备开时,一抹剑光,从天而落,带着某人,歇斯底里的嘶喊声“去死吧!”

飒本有机会阻挡这抹剑光的,虽然他的左手已废,他的右手也可以轻易的把这抹剑光击散,但是他没有,他的右手经脉早已被康朵斩断,只要有轻微的移动,手中的耳坠就会跌落,这个耳坠是比他命还要珍贵的存在,在飒心中,她永远纯洁贵,他怎么也不舍得,让她跌落尘埃,沾染凡世的污垢。。。

这个世界上,有一个名词,叫“机会!”它像时间一样,错过了这一瞬,就再也找不回来,稍纵即逝,是专门用来形容它的。

事实证明,机会只属于善于把握它的人,格里菲利,到了,到了它梦也不敢梦到的事,他杀了血玫瑰飒。

飒,就再也没有这样一个机会,当着康朵面说“你是我的女儿啊!”刺向飒脖这绝命一剑的,是格里菲利。本该躺在地上等死的格里菲利,不知该说他好运呢还是命苦,因为他又一次被半兽人酋长锲而不舍的拎了起来砸向了飒,不过,格里菲利纵然在生死茫然中也是一个无利不起早的人,或者说是个善于把握机会的人。

被这一瞬间的变故,刺激的近乎麻木的康朵,迟疑着从飒的手中,接过了那只浸泡在他血中的耳坠,直到此刻,红雾终于散尽,红的夕了这一方空间,照在飒睁着睛上,那睛的角,分明,有一滴泪。。。

在这一刻,他依旧站立的躯,一如苍松般立,他伸到康朵面前的手,已然停止了颤栗,地上的红荨,猛的发一声凄厉的鸣响,为这个传奇英雄,奏响了悲壮的丧钟。

当然,在这之前,他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扯下了飒腰间的“红荨”,并用最后一力量,抱在怀里。。。。

“老是帝国第九骑士了!”带着这一大成就,我们的准第九骑士,格里菲利在飒的侧跌落,瞬间陷空白的意识中,只剩下一个声音在鸣唱“闻着血的芬芳,我的灵魂找到安歇的殿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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