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长老人深深鞠躬,头都快要低到腰带以下了,态度甚至比昨天还要恭敬。
“让他稍等一分钟,我正在更衣。”李维说完这句话之后,稍微思考了几秒钟,他很想继续穿那身产自城堡之心的铠甲,精湛的手工让那身铠甲即使是穿在大公爵的身上,也不会显得有**份。
然而考虑之后,李维还是选择了那身穿着格外简单的特制贵族外套,同时围上了用纤细金丝织成的腰带和绣着狮鹫图案的深蓝色半披风。毕竟李维对此地的领主性格并不清楚,如果穿着铠甲前去会面,说不定会被解释为威胁的意味,带来什么不必要的波折。
铠达尔堡领主派来的使者是一名骑士,不过这可能是李维所见过的最寒酸的骑士了。这个***约三十多岁的年纪,正是普通人体魄和精神双双达到巅峰的时候,然而却显得有些萎靡不振,身上穿着的铠甲也锈迹斑斑,连接胸甲和臂甲之间的细锁链甚至早已锈蚀断裂,虽然加以重编,但是粗劣的手艺却让人有些不忍目睹的感觉。一匹毛发乱糟糟的矮种马跟随在那个使者的身边,未经梳理的鬃毛和骑士满头凌乱的头发相映成趣。
看到一身光鲜的李维在迪什先生和罗德里格斯爵士的陪伴下走出议事厅,那个使者急忙行礼,他先是捶击了一下自己的胸甲,行了个骑士礼。然后似乎感到有些不够恭敬,于是又深深低下了脑袋,行了一个鞠躬礼。
“尊敬的王国特使阁下,我代表我所效忠的领主大人,铠达尔堡班达拉爵士向您致敬,邀请您前往铠达尔堡共进午餐,并向您致歉——这里实在是太简陋了,不配您这么高贵的人居住。”
这名使者用他所能够挤出的最有礼貌的语气说,可惜无论用词还是声音都带着一股乡下人的粗鲁味道,动作也是一副愣头愣脑的样子。
“很好,我也正要去拜访这里的领主,你说他的名字是班达拉爵士?这个名字我似乎有些熟悉,应该是属于一个古老的贵族。”李维忍住笑,用彬彬有礼的态度对答说,由于迪什先生此前的特训,现在他的语调带着一种王都菲尔梅耶贵族的腔调,虽然真正的菲尔梅耶人可以听出其中的北境口音,不过眼前这位骑士显然无法分辨,变得更加诚惶诚恐起来。
“是的,特使阁下,领主大人的家族和铠达尔堡一样历史悠久,这里很久以前就是班达拉家族的封地了,豪猪旗帜已经在这块土地上飘扬了好几百年。”使者解释说,语气在局促不安之中还有些自豪的味道。“我,准骑士邓肯的祖上就是这个家族的附庸骑士,至今已经为豪猪旗帜服务了七十多年。”
十几分钟后,李维和罗德里格斯爵士率领着六名狮鹫骑士,踏上了前往铠达尔堡的小路,而迪什先生则随同其余狮鹫骑士收拾行装,然后慢慢前行。铠达尔堡位于一片低矮丘陵的中间,如果没有当地人带路,很难找到。那名担任使者的邓肯骑士走在队伍的最前面,挂在腰间的长剑剑鞘叮叮当当响了一路,不过那匹看上去瘦弱矮小的矮种马在跑山路的时候,比狮鹫骑士骑乘的炼金战马毫不逊色,倒没有拖慢队伍前进的速度。
他们在漫长而崎岖的小路上足足绕了两个小时,当李维在询问还有多远的路程时,口气已经出现微微不耐烦的时候,邓肯骑士终于长出一口气,指着不远处那座宛如灯塔的建筑说“特使阁下,那就是铠达尔堡,我们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