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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秦(2/2)

他们的待遇并不完全一样,但同时被征用去参与工程建设的时候,往往都被通称为"刑徒"。

几百年血腥厮杀刚刚结束,急需休养生息,秦始皇不顾人民对和平的向往,却连起大军,北驱匈,南并百越。不但消耗财力,兵役之重亦令百姓不堪承受。史谓:“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报”“秦民见行,如往弃市”为防范匈而修筑的长城,更是害民不浅,古人有诗为证:“嬴政驭四海,北筑万里城,民命半为土,白骨纵横。”怎一个惨字了得!

刑徒,在秦朝是有别于普通平民的一个特殊阶层。秦代法网密布,老百姓动不动就获罪。所以"刑徒"在人中占的比重相当大,成为国家可以集中掌控的大劳动力资源。由于刑徒阶层的存在,秦代得以迅速完成许多耗费几十万人力的浩大工程。这些项目有些当然是为最统治者的享受,如"大起咸室";但有的也为后世造福不浅。

中国历史上能称为"穷兵黩武"的君主并不多,其中隋炀帝算是个坏典型。他连续三年,三次远征丽,前后征发军士两百多万,尚不计数百万民夫。结果死伤惨重,生还者十无二、三。得天下尽叛,死国灭,自是理所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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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是看来,法令严苛也有严苛的好。至少照章办事,一视同仁,君王也不能因个人好恶而任意胡来。

这些"劳改犯"人名目繁多,不少到汉代还在依然沿用。专业划分,有筑城(实际上负责所有建筑工程)的"城旦舂"、从事生产或家内仆役的"隶臣妾"(有时还被赏赐给有军功的人)、担当官府杂役、手工业生产劳动的鬼薪(男)和白粲(女)、以劳力抵债的"居赀赎责(债)";还有其他"役作"、"髠钳"等等,不一而足。

首先,秦朝修筑长城是不是真的死了那么多人,任何史籍上都一字未题,倒是后来的文学作品里渲染得沸沸扬扬。

四千余家夺去爵位,迁移蜀,转年秋季便又全赦免。

例如为加西北边防而修的"直",南起云(今陕西省淳化县北)、北抵九原(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市西),"堑山堙谷,千八百里",两年半即可通车;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年)开始修筑"驰",次年即可“东行郡县”;还有通往西南夷地区的"五尺"和沟通岭南地区的"灵渠"等一系列的通路线,都是不过数年即成。

当然,大量平民获罪沦为苦役犯,不能不说是十分苛酷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劳改大多是有期徒刑,短则数月,多则数年,并非终。如东汉人卫宏写的《汉旧仪》就提到:“秦制,鬼薪三岁,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服刑期满,还可"复"为平民。

现代人还有个行的观,认为秦朝的灭亡是由于秦始皇过于穷兵黩武。乍看起来好象还有理。

古代平民除租税外,还要承担政府派给的无偿劳动,官名为"徭",后来通称"徭役"。秦代的徭役繁重得格-在大多数人里这几乎是常识,似乎在史籍记载中实证也不少。

参与筑长城,修室的这些人,并不是一般的平民,《史记》中说得很清楚-他们是"刑徒",即是今天的"劳改犯"。

如果把秦朝当作一个片断割裂来看,主的说法自然是天衣无。但历史就象挂历,翻来翻去,总能找到不少参照,问题也就一个个冒来了。

支持这一观的有力证据,似可信手拈来-秦末农民大起义的首倡者陈胜和吴广,便是在被征赴戍所的途中鼓动戍卒揭起反旗的。扫兴的是,我们又一次被史书给骗了。

吕不韦门生宾客众多,也只是律将其中五百石以下官员迁移于房陵,连爵位都还保留。六百石以上官员,敢于凭吊哭丧的,才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而已。

秦在统一天下之后,短短十几年间完成了多项浩大的工程,动用的人力相当可观。据说修筑长城,征用了四十余万"徒隶",筑阿房、郦山,"发徒刑者七十馀万人",其他修"直"、"驰"、浚通路,等等,调用上万"刑徒"的事经常可见。所以钱穆在他的<<国史大纲>>就断言:"秦政治的失败,最主要的在其役使民之力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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