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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目标红烧骑士的沙丘(3/6)

迅速追上牧场主。牧场主晕头转向带着他们在马厩绕了一大圈,终于还是找到了伊尔莎的地盘。

“就是这里!伊尔莎,”老板递过一根胡萝卜“给它胡萝卜它就会喜欢你,伊尔莎最喜欢吃胡萝卜!跟我来!里面有点儿黑…”

年特和伍德跟着走了进去,这间马厩特别大,里面确实有点儿黑,年特手里拿着胡萝卜:“乖…伊尔莎?”

砰!喀嚓!嘣!“哎哟…!”

“咿…”

三个人一起飞了出来,给马厩的墙另开了一扇门。幸好是先踢中了穿着铠甲的伍德,年特连马的颜色都没瞅见,就脸朝下趴在了泥里,伍德压在他身上,铠甲正面有铁掌印,老板摔得五眼青,坐在地上发蒙,但是似乎酒已经醒了。

年特:“我…不喜欢它的毛色,有没有别的?”

牧场主:“…有一匹母马华莎,和这匹是一匹马生的,是真正的好马,你愿不愿意看一看?”

“母马?”

“母马。”

年特还是信了,因为华莎的毛色非常漂亮,是一匹非常高大强壮的赤骝,此外脾气非常不错。牧场主非常疼爱的样子把它牵了过来,它吃了胡萝卜便轻轻添年特的脸。

年特非常满意:“真是好马!但是会不会太温顺了?”

“它的温顺仅限于人。”牧场主回答“这是我把它单养的原因,它非常讨厌公马,因为作为母马它不但漂亮,而且太高了,一般的公马一靠近它,它就咬!而且,它真是一匹勇敢果断的好母马,就像我们的公主一样。”

“您见过安卓美?”年特一想起来就笑了,就冲着评语他也想把马买下来,就算不能打仗,这马也实在讨人喜欢。年特用七百金币牵走了华莎,伍德似乎对刚才的伊尔莎非常感兴趣,要牧场主帮他留下来好好驯驯。

牧场主做了好买卖,但是仍对华莎恋恋不舍。他这会儿比较清醒,便提醒伍德了:“伊尔莎过于狂暴,适合决斗,不适合打仗和远行,要调教还真的需要些时间,恐怕至少要半年。”

年特现在急着离开了,他骑着华莎,比以前明显高了很多,有一种雄壮的感觉,真的不输给公马,而且平稳。看来华莎在马中确实是美丽,自己的旧马和伍德的黑骏马都很想靠过来,但是一有亲昵举动就会被咬,到最后巴巴地保持着距离,要年特拉着才敢靠近。

“哈哈,”伍德十分开心“要是打着半截,你的马咬了对方的马…”

“明天你就会看见了。”年特对华莎喜欢得不得了“我要最好的鞍子,全套马具,还需要什么?”

“毯子,马在半夜容易着凉。”伍德突然想起了正事“还是先找杆顺手的骑士枪试试它的反应比较重要,按照骑士决斗规定,默认第一轮武器为骑士枪,双方都要使用骑士枪。”

“哦,对,对!”年特几乎把买马的目的忘了,只想找把梳子整天拢华莎的鬃毛“先吃午饭吧,我请客。”

伍德看看太阳:“还有时间,食堂要开饭了!走!能抢到红烧肉明天你就能赢!”

“啊?红烧肉?”

幼师学院的著名伙食红烧肉,多少骑士为它流下悔恨的口水。

有一首诗歌是这样叙述的:

心中一直都有这块肉。

白蔼蔼的蒸汽,和被芬芳包围的殿堂。

一直都是记忆中的土地,

期待和回味,

闪烁在为她痴狂的面容上,

一切的关键都在口中。

当钟声响起,你只能凝望着千万人的背影,

饥肠辘辘,回忆着那曾经属于你的位置,

你的心会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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