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拳头,一个无坚不摧的拳头。”
张松林热血翻腾,挺直身躯,大声叫道:“没错,当我们成为拳头的时候,鬼飘堂也没什么好怕的了,他们是人,我们也是人,但是,我们却比他们多个小凤!哈哈…”(杜小凤在旁叹了口气,难道我不是人吗?果然没错,什么话被他说出来,都会变味!)
于大鹏看看杜小凤,再看看众人,呵呵轻笑,有这么一群人做伙伴,感到从来没有过的舒服感,哪是一个痛快所能形容。
不知不觉的,杜小凤早已成为无忧社的核心,而且这个核心在人们心中逐渐加深、加强,没有任何刻意的表现,但众人的向心力却全部指向他这一点。这,可能就是个人的魅力所在。
好一会,杜小凤说道:“鬼飘堂,那是以后的事情,不过,现在却要解决一件当务之急的事。”
众人一愣,好奇地问道:“什么事?”
杜小凤抖了抖衣襟,面露羞涩道:“谁能先帮我找件象样点的校服?”
众人闻言,纷纷倒地,晕倒。
他到浩阳时,领取两件崭新的校服,不过,在未过两周的时间里,已全部报废。
青帮,垮了,悲惨但却不壮烈,他们还等再找杜小凤的麻烦,先被鬼飘堂的笑面疯子击个粉碎。
没有人同情他们,拍手称快的人倒有不少,人们都认为,青帮死得这么快,那是早已经在预料之中的事。
一只纸老虎,因为背后有人撑腰,而强行挺起来,再怎么装,再怎么威风八面,它究竟还是成不了真老虎。
可笑的是,这只纸老虎最终被给它撑腰的人踩死。
杜小凤并没有感到喜悦,青帮,只不过是鬼飘堂手心里的玩偶,一旦厌烦了它,或者它犯了错,就会毫不怜惜的把它抛弃。
他有个奇怪又可怕的猜想,鬼飘堂之所以同意青帮出售毒品,并且将自己手中的毒品转让给他们,很有可能在利用他们,一旦事发,倒霉的只是青帮,而和鬼飘堂扯上不关系,要是风平狼静的做下去,最终能牟得暴利的还是他们鬼飘堂。若是这样,那鬼飘堂老大的心机太可怕了,而这个人也太阴险毒辣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魏广凌这个人不可原谅!杜小凤暗暗下了决心,现在,即使鬼飘堂不来找他,他却想主动找上鬼飘堂了。
放学后,杜小凤回到家中,临近房前,将不太合身的衣服拉了拉,又将领口提了提,掩饰脖下的擦伤痕迹,忙活好一阵,才开门进去。小凤爸妈并没有注意到儿子身上的伤痕,吃过饭后,叮嘱他多读读书,早点睡觉,然后看电视去了,杜小凤这才将提到嗓子眼的心放下,如果身上的伤被父母发现,他还真不知道如何解释是好。
在父母心目中,他可是老实巴交、向来不懂得和别人打架的乖宝宝。
有时他也奇怪自己的转变,若在以前,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拿打架当家常便饭,甚至一个人对阵数十人而毫无惧色,是真悟元经让他转变的吗?还是来到浩阳,这里的环境改变了他?或者,和两者都有些原因吧!杜小凤躺在床上,翻看初中时的毕业照片,相貌没有什么改变,但照片里的那个少年却是面带羞涩,脸上充满着稚嫩、天真,看起来象个孩子,而现在的自己…杜小凤举起镜子,看了良久,摇摇头,将镜子放下,轻叹口气,笑了。
他并不讨厌现在的转变,若让他再过回以前那种浑浑噩噩、遇事只会退缩的日子,他怕自己一刻都受不了。
现在,他觉得自己才是在真正的活着,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他真正享受生命的精彩,感受生活的美妙。
或许,我天生就是个不安分的人吧!杜小凤笑容更酣。
真悟元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