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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杀戮王(2/7)

——就算成功研制了爆破力较矩的炸药,不是给朝廷限制不准再造,便是只有将秘法献于天:鬼才知皇帝老几时才得空发展,关注这门技艺!

所以他弃刀便弃刀——弃刀又如何?

他的刀,有个名堂,就叫“步步刀。”——皆因他的刀法,一向都是“步步迫”每一招几乎都是攻的,每一步都是的,故而武林中人畏之惧之,称之为“步步刀”!

然后拿刀再战。

原因无他,他在“霹雳堂”一直受制于堂中的“双响炮”:雷抑与雷郁。

可是雷怖认为就算遵从,也是违,因为专事研究炸药,其实是朝廷故意给霹雳党的束缚,限制了雷家堡弟的发展——炸药的再好,也只不过去粉饰太平,作为皇帝老或东南王朱勋父等人贺寿、迎缀品而已!

结底,还是因为他好杀。

2.杀伤力

而且,就算他弃刀,也来不及攻袭孙青牙了。

因此宋展眉的剑,已经刺到了。

——别人的建议,正好正中他下怀,所以他才杀得那么痛快!

因而,他更急攻猛

如今居然要他放弃手中的:

——如果死了,纵大获全胜也全无意义了。

到得那么快,快得不可思议,当雷怖看到他,已看到他剑,看到他剑,已判断一定很快,但在判断剑快之时,剑已经比他判断更挟,刺向他的咽,雷怖正要用“掌心雷”轰他一记,但手才一扬,那一剑已刺向他掌心——只怕“雷”未轰,掌心已穿!

他只稍一犹豫,宋展眉的剑已在。

可是他本不忍弃刀。

——弃刀就弃刀,有什么大不了!

大张旗鼓,让同门知:他成功,他明,他有远见,他不但萃,也地。

他只是想找个藉,杀个痛痛快快。

雷怖一向都秉持这样的想法。

他只好弃刀。

先弃刀。

不意却冒了两个年青人,要他弃刀。

步步刀!

在战斗中,没有什么是不可以放弃的,惟有这样,才有望在敌手上取胜;但只有一事决不能弃,那就是:

大丈夫岂能沉迷于这等小玩意中!

他一向反对“霹雳堂雷家”要门里弟放下以前曾在武林中立下极大威名的刀法和剑诀,专心研炸药的定策。

还是不如刀好。

雷怖迄此已没有办法。

他知这是朝廷的主张:霹雳堂为了自保,不得不作这样的改变。

命!

他和雷艳,本来是“雷家堡”里少有的“四级战士”因不满“霹雳堂”决定“封刀挂剑”只顾研制火药爆炸,因而脱离雷门,重拾刀剑,一个创起“惊雷堂”一个自立“大雷门”但不是给武林中列为邢门异帮,就是无法拓展扩大,雷怖于是投靠梁师成,经过“叫天王”的安排惩恿,想在京里大一番,造势树威,之后自立山,在京城里建立“大雷门”

在战场上,最重要的就是取得胜利。

雷抑不许他在江湖上妄造杀孽。

这还得了!?

手,打倒孙青牙。

这时候,孙青牙手上的“是非剪”仍卡着他的“步步刀”宋展眉的剑正发了去,由于速度太急,一时不及回剑自保,雷怖就在这一霎瞬间觑孙青牙

——非但攻不了,还得要弃刀!

他已不得不弃刀。

他自认为是“江南霹雳堂”里的第一号战士,无奈在爆炸力方面,他偏不及雷艳,雷雨和雷无妄。——偏是这“杀人、放火、金腰带”全都来了京城发展,大展拳脚,而他依然藉藉无闻。他杀尽雷家的宿敌,然而却得不到门人应有的尊重。

唯一不弃的,是他的命!

他的刀,本来叫“步步刀”

雷郁甚至主张雷家以门规置他。

他唯一的方法只有:

以致有人唆使他在京城杀人以立威,屠戮以慑京师武林,他居然也受之不疑,欣然接受,以此为傲、大开杀戒!

——活着才可以取胜。

是以,雷怖立志要自行一番事业来!

而今,他正杀得痛快。

——弃刀!?

——刀法好,一刀就把敌人杀了!

——有命才能杀敌。

来得比估计中更速!

他的手一松,便自由,闪使宋展眉那一剑刺了一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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