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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宣朱博传(7/10)

相时,薛修任堕茎令,萨宣迎接后母,薛修不肯送走。后母生病去世,薛修辞去官职守丧。薛宣对薛修说,三年的守丧很少有能做到的,兄弟相互驳斥,意见不合,薛修于是守完丧期,因此兄弟不和睦。

过了很久,哀帝刚刚登上王位,博士申咸任给事中,也是东海人,诽谤说薛宣不供养母亲,母亲死后不穿丧服,骨肉之情淡薄,先前由于不忠不孝免官,不应该再次封为列侯留在朝廷官署中。整宣的儿子壁迟任右曹侍郎,屡次听到他的话,就贿赂门客杨明,想要让他毁坏申咸面容,使他不能担任官职。恰好司隶空缺,薛况担心申盛会当司隶,就命杨明在宫门之外拦路砍击申戚,砍断了他的鼻子嘴唇,在身上也有八处创伤。

事情交给有司处理,御史中丞众等人奏道:“薛况是朝中大臣,父亲是原来的宰相,两次封为列侯,不相互告诫,秉承教化,而骨肉之间相互怀疑,疑心申咸听了薛修的话来诽谤薛宣。申咸所说的都是薛宣做过的事,是大家所共同看到的,朝廷所应该听到的。薛况知道申咸是给事中,担心他当了司隶后上奏检举薛宣,就公然命令握塱等逼近宫殿,在大路人群裹拦路砍伤近臣,想要用来隔开阻塞朝廷的听觉视觉,堵住断绝议论的途径。薛况凶暴狡诈没有什么可以让他害怕忌惮的,人民喧哗,流播四方,这和普通百姓因为怨恨愤怒而相争打架的不同。我们听说尊敬近臣,就是亲近主上。按照礼法,过君主的大门要下车,见君主所乘路车的马要手抚车前横木,君主的牲畜尚且还要尊敬它们。按《春秋》的大义,本意不好而成功,不能逃避诛罚,冒犯皇上这种行为的开端不可以助长。薛况是首恶分子,扰塱亲手伤人,后果与本意都很恶劣,都是大不敬。杨明应当从重定罪,和薛况都在闹市处死,陈尸示众。”廷尉直认为:“法律上说‘打架用刀砍伤了人,判处完刑和城旦的刑罚,伤人者罪加一等,和策划的人同等罪名。’皇帝的文告命令不要由于诽谤欺骗而形成罪名。古书上说:‘不用道义对待人而被殴伤的人,和殴伤人的人罪行相等,因为痛恨他不正直。’申咸和薛修非常友好,而屡次宣扬薛宣的罪过,流布传播,很不合宜,不能说是正直。薛况因为父亲的缘故伤害申咸,计策已经定下来,后来听说安排任司隶的人选,就依照先前的谋划而催促杨明,不是因为担心申咸任司隶所以设下计谋。本是相争私下发生了变故,虽然是在掖门外大路上砍伤申咸,与普通百姓相争打架没有什么不同。杀人的被处死,伤人的被判刑,是古今通行的道理,三代也不能改变。孔子说:‘一定要辨正名分。’名分不正,就会造成刑罚不适中,刑罚不适中,百姓就不知该怎么做。现在把薛况作为首恶分子,杨明亲手伤人是大不敬,就使公私没有差别。《春秋》的大义,是推究本意来定下罪名。追究根源,薛况由于父亲被诽谤而发泄愤怒,没有其他的大罪过。却要加上诋毁欺骗之辞,集合小的过错来促成大辟之罪,使人陷入死刑,违背圣明的诏令,恐怕不是法律的本意,不可以实行。圣明的君主不由于发怒而加重刑罚。杨明应当判处伤害人不直,薛况和谋划的人都降低爵位,判处完刑和城旦的刑罚。”皇上拿这件事来询问公卿大臣。丞相孔光、大司空师丹认为中丞的意见是对的,从将军以下到博士议郎都认为廷尉是正确的。薛况最后减去一等罪名,调到敦煌。薛宣坐罪,免职为平民,回到原来的郡县,在家裹去世。

薛宣的儿子薛惠也做到二千石官。当初薛惠任彭城令,薛宣从临淮调到陈留,经过他的属县,看到桥梁邮亭没有整修。薛宣心裹知道薛惠缺乏才干,就留在彭城几天,巡视官舍,处理安置杂用的器皿,察看园中蔬菜,始终不拿官吏的职责来考问薛惠。薛惠自己知道治理彭城县不合薛宣的心意,就派遣门下掾送薛宣到陈留,让他进府求见,以自己的名义来询问薛宣不用官吏的职责教诲告诫薛惠的意图。薛宣笑着说:“做官的方法是把法令作为老师,可以询问而得知。至于有能力做到与没有能力做到,各有自己的资质才能,怎么能够学呢?”众人传播宣扬,认为薛宣的话是对的。

当初,薛宣第二次受封当高阳侯时,妻子死了,而敬武长公主守寡独处,皇上命薛宣娶了公主。当薛宣免职回原来的郡县时,公主留在了京城。后来薛宣去世,公主献上奏书,希望迎回薛宣葬在延陵,奏书被批准了。薛况私自从敦煌回到长安,适逢大赦,就留下来和公主私通淫乱。哀帝的外家亲属丁氏、傅氏显贵,公主阿附事奉他们,却疏远了王氏。元始年间,王莽尊称自己为安漠公,公主又说话诋毁王莽。而薛况和吕宽相友善,等到吕宽的事情被发觉时,王莽一并惩处薛况,宣扬他的罪过,派使者以太皇太后的韶令赐给公主毒药。公主大怒说: “刘氏孤弱,王氏专擅朝政,排斥皇族,而且嫂嫂为什么会披露妹妹闺房中的事情,并处死妹妹呢?”使者逼迫看守住公主,公主终于喝下毒药死了。薛况在集市上被斩首示众。王莽禀告太后说公主暴病薨。太后想要参加她的丧礼,王莽坚决规劝,太后才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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