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秦始皇,兼吞战国,遂毁先王之法,灭礼谊之官,专任刑罚,躬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而
邪并生,赭衣
路,囹圄成市,天下愁怨,溃而叛之。
当孝惠、后时,百姓新免毒蠚,人
长幼养老。萧、曹为相,填以无为,从民之
而不扰
,是以衣
滋
,刑罚用稀。
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劝趣农桑,减省租赋。而将相皆旧功臣,少文多质,惩恶亡秦之政,论议务在宽厚,耻言人之过失。化行天下,告讦之俗易。吏安其官,民乐其业,畜积岁增,浸息。风
笃厚,禁罔疏阔。选张释之为廷尉,罪疑者予民,是以刑罚大省,至于断狱四百,有刑错之风。
不战者也。齐桓南服楚,使贡周室,北伐山戎,为燕开路,存亡继绝,功为伯首,所谓善战不败者也。楚昭王遭阖庐之祸,国灭
亡,父老送之。王曰:“父老反矣!何患无君?”父老曰:“有君如是其贤也!”相与从之。或奔走赴秦,号哭请救,秦人为之
兵。二国并力,遂走吴师,昭王返国,所谓善败不亡者也。若秦因四世之胜,据河山之阻,任用白起、王翦豺狼之徒,奋其爪牙,禽猎六国,以并天下。穷武极诈,士民不附,卒隶之徒,还为敌仇,CA76起云合,果共轧之。斯为下矣。凡兵,所以存亡继绝,救
除害也。故伊、吕之将,
孙有国,与商、周并。至于末世,苟任诈力,以快贪残,急城杀人盈城,争地杀人满野。孙、吴、商、白之徒,皆
诛戮于前,而国灭亡于后。报应之势,各以类至,其
然矣。
汉兴,祖躬神武之材,行宽仁之厚,总揽英雄,以诛秦、项。任萧、曹之文,用良、平之谋,骋陆、郦之辩,明叔孙通之仪,文武相
,大略举焉。天下既定,踵秦而置材官于郡国,京师有南、北军之屯。至武帝平百粤,内增七校,外有楼船,皆岁时讲肄,修武备云。至元帝时,以贡禹议,始罢角抵,而未正治兵振旅之事也。
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
刑、大辟,有凿颠、
胁、镬亨之刑。
昔周之法,建三典以刑国,诘四方:一曰,刑新
用轻典;二曰,刑平
用中典;三曰,刑
用重典。五刑:墨罪五百,劓罪五百,
罪五百,刖罪五百,杀罪五百,所谓刑平
用中典者也。凡杀人者踣诸市,墨者使守门,劓者使守关,
者使守内,刖者使守囿,完者使守积。其
,男
于罪隶,女
舂槁。凡有爵者,与七十者,与未B062者,皆不为
。
周既衰,穆王眊荒,命甫侯度时作刑,以诘四方。黑罚之属千,劓罚之属千,髌罚之属五百,
罚之属三百,大辟之罚其属二百。五刑之属三千,盖多于平
中典五百章,所谓刑
用重典者也。
秋之时,王
浸坏,教化不行,
产相郑而铸刑书。晋叔向非之曰:“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犹不可禁御,是故闲之以谊,纠之以政,行之以礼,守之以信,奉之以仁;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
。惧其未也,故诲之以忠,竦之以行,教之以务,使之以和,临之以敬,莅之以
,断之以刚。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
。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夏有
政而作禹刑,商有
政而作汤刑,周有
政而作九刑。三辟之兴,皆叔世也。今吾
相郑国,制参辟,铸刑书,将以靖民,不亦难乎!《诗》曰:‘仪式刑文王之德,日靖四方。’又曰:‘仪刑文王,万
作孚。’如是,何辟之有?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
狱滋丰,货赂并行。终
之世,郑其败虖!”
产报曰:“若吾
之言,侨不材,不能及
孙,吾以救世也。”偷薄之政,自是滋矣。孔
伤之,曰:“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错手足。”孟氏使
肤为士师,问于曾
,亦曰:“上失其
,民散久矣。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
古人有言:“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鞭扑不可弛于家,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孔曰:“工
善其事,必先利其
。”文德者,帝王之利
;威武者,文德之辅助也。夫文之所加者
,则武之所服者大;德之所施者博,则威之所制者广。三代之盛,至于刑错兵寝者,其本末有序,帝王之极功也。
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
改过自新,其
亡繇也。妾愿没
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
,天
怜悲其意,遂下令曰:“制诏御史:盖闻有虞氏之时,画衣冠、异章服以为戮,而民弗犯,何治之至也!今法有
刑三,而
不止,其咎安在?非乃朕德之薄而教不明与?吾甚自愧。故夫训
不纯而愚民陷焉,《诗》曰:‘恺弟君
,民之父母。’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
改行为善,而
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休,刻肌肤,终
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
刑,有以易
汉兴,祖初
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
,于是相国萧何攈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