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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帝纪(5/10)

置酒建章宫,飨赐单于,观以珍宝。

二月,单于罢归。遣长乐卫尉高昌侯忠、车骑都尉昌、骑都尉虎将万六千骑送单于。单于居幕南,保光禄城。诏北边振谷食。郅支单于远遁,匈奴遂定。

诏曰:“乃者凤皇集新蔡,群鸟四面行列,皆乡凤皇立,以万数。其赐汝南太守帛百匹,新蔡长吏、三老、孝弟、力田、鳏、寡、孤、独各有差。赐民爵二级。毋出今年租。”

三月已丑,丞相霸薨。

诏诸儒讲《五经》同异,太子太傅萧望之等平奏其议,上亲称制临决焉。乃立梁丘《易》、大小夏侯《尚书》、穀梁《春秋》博士。

冬,乌孙公主来归。

四年夏,广川王海阳有罪,废迁房陵。

冬十月丁卯,未央宫宣室阁火。

黄龙元年春正月,行幸甘泉,郊泰畤。

匈奴呼韩邪单于来朝,礼赐如初。二月,单于归国。

诏曰:“盖闻上古之治,君臣同心,举措曲直,各得其所。是以上下和洽,海内康平,其德弗可及已。朕既不明,数申诏公卿、大夫务行宽大,顺民所疾苦,将欲配三王之隆,明先帝之德也。今吏或以不禁奸邪为宽大,纵释有罪为不苛,或以酷恶为贤,皆失其中。奉诏宣化如此,岂不谬哉!方今天下少事,徭役省减,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其咎安在?上计簿,具文而已,务为欺谩,以避其课。三公不以为意,朕将何任?诸请诏省卒徒自给者皆止。御史察计簿,疑非实者,按之,使真伪毋相乱。”

三月,有星孛于王良、阁道,入紫宫。

夏四月,诏曰:“举廉吏,诚欲得其真也。吏六百石位大夫,有罪先请,秩禄上通,足以效其贤材,自今以来毋得举。”

冬十二月甲戌,帝崩于未央宫。癸巳,尊皇太后曰太皇太后。

赞曰:孝先之治,信赏必罚,综核名实,政事、文学、法理之士咸精其能,至于技巧、工匠、器械,自元、成间鲜能及之,亦足以知吏称其职,民安其业也。遭值匈奴乖乱,推亡固存,信威北夷,单于慕义,稽首称籓。功光祖宗,业垂后嗣,可谓中兴,侔德殷宗、周宣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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