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种史钞中。今举此一例,说明此传并非直抄南史,以下溢出南史的字句,不再出校记。
[八] 纳启申琳罪 南史卷六四“琳”下有“无”字,疑当有此字。
[九] 永为奴婢 南史卷六四、册府卷四一二四八九九页“永”作“求”,疑是。又这里文气不衔接,当有脱字。
[一○] 陈武帝遣将侯安都周文育等诛琳仍受梁禅 诸本“仍”作“乃”,于文义不洽,今据南史卷六四、册府卷三五四四二○四页改。
[一一] 及陈霸先即位 南史卷六四“陈霸先即位”作“陈文帝立”按王琳这次进攻在陈永定三年五五九十一月,陈文帝蒨已即位,陈书卷三文帝纪有明文。作“陈霸先”显误。当是补此传者妄改。
[一二] 陈遣司空侯安都等拒之 南史卷六四“遣”下有“太尉侯瑱”四字。按这次战事,陈军主将是侯瑱,陈书卷九侯瑱传说:“以瑱为都督,侯安都等并隶焉。”此传不应举安都而遗瑱。观下文两称“侯瑱等”,这里当是脱去“太尉侯瑱”四字。
[一三] 行台左丞卢潜率兵应赴 诸本“左”作“右”,南史卷六四作“左”按本书卷二四卢潜传也作“左丞”“右”字讹,今据改。
[一四] 又增兵秩 三朝本“秩”作“杖”,他本作“仗”,南史卷六四、册府卷三七二四四三○页作“秩”按这里讲的是升官加禄的事。“兵”指供本官役使的“事力”“秩”指“禄秩”隋书卷二七百官志中称北齐制度各级官僚“各给事力”“给事力”也作“给兵”本书卷一七斛律金传说他家“常使三百兵”,卷三九祖珽传说“给兵七十人”,即指给事力。给禄之制,同一品级又分为“秩”,如“官一品禄岁八百匹,二百匹为一秩”知“杖”“仗”是“秩”字形近而讹,今据南史改。
[一五] 沂川旧族 诸本“川”作“州”,南史卷六四作“川”,册府卷八○四九五四九页作“水”按隋书卷三一地理志琅邪郡条云:“旧置北徐州,后周改曰沂州”,太平寰宇记卷二三沂州条云:“周武帝宣政元年,改北徐州为沂州。”周灭齐前,不得有沂州之称。今据南史改。
[一六] 头行万里 诸本“万”作“千”,南史卷六四、文苑英华卷六九三朱玚与徐陵请王琳首书作“万”按“头颅方行万里”,见三国魏志卷六袁绍传末注引典略。“千”字误,今据改。
[一七] 原野暴骸会彼人臣之节 英华卷六九三“骸”作“体”“会”作“全”按“骸”“体”两通。“会”字疑当作“全”
[一八] 愿归彼境 英华卷六九三“归”下有“元”字。按此书本意就在求归王琳的头,当有“元”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