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靡草死’,动植虽殊,亦此之类。无情之卉,尚得 还生,含灵之物,何妨再造。若云草死犹有种在,则复人死亦有识。识种不见,谓 以为无者。神之在形,亦非自瞩,离朱之明不能睹。虽孟轲观眸,贤愚可察;钟生 听曲,山水呈状。乃神之工,岂神之质。犹玉帛之非礼,钟鼓之非乐,以此而推, 义斯见矣。”邢云:“季札言无不之,亦言散尽,若复聚而为物,不得言无不之也。” 弼曰:“骨肉下归于土,魂气则无不之,此乃形坠魂游,往而非尽。如鸟出巢,如 蛇出穴。由其尚有,故无所不之,若令无也,之将焉适?延陵有察微之识,知其不 随于形;仲尼发习礼之叹,美其斯与形别。若许以廓然,然则人皆季子。不谓高论, 执此为无。”邢云:“神之在人,犹光之在烛,烛尽则光穷,人死则神灭。”弼曰: “旧学前儒,每有斯语,群疑众惑,咸由此起。盖辨之者未精,思之者不笃。窃有 末见,可以核诸。烛则因质生光,质大光亦大;人则神不系于形,形小神不小。故 仲尼之智,必不短于长狄;孟德之雄,乃远奇于崔琰。神之于形,亦犹君之有国。 国实君之所统,君非国之所生。不与同生,孰云俱灭?”邢云:“舍此适彼,生生 恒在。周、孔自应同庄周之鼓缶,和桑扈之循歌?”弼曰:“共阴而息,尚有将别 之悲;穷辙以游,亦与中途之叹。况曰联体同气,化为异物,称情之服,何害于圣。” 邢云:“鹰化为鸠,鼠变为鴽,黄母为鳖,皆是生之类也。类化而相生,犹光去此 烛,复然彼烛。”弼曰:“鹰未化为鸠,鸠则非有。鼠既二有,何可两立。光去此 烛,得燃彼烛,神去此形,亦托彼形,又何惑哉?”邢云:“欲使土化为人,木生 眼鼻,造化神明,不应如此。”弼曰:“腐草为萤,老木为蝎,造化不能,谁其然 也?”其后别与邢书云:“夫建言明理,宜出典证,而违孔背释,独为君子。若不 师圣,物各有心,马首欲东,谁其能御?奚取于适衷,何贵于得一。逸韵虽高,管 见未喻。”前后往复再三,邢邵理屈而止,文多不载。
又以本官行郑州事,未发,为家客告弼谋反,收下狱,案治无实,久乃见原。 因此绝朝见。复坐第二子廷尉监台卿断狱稽迟,与寺官俱为郎中封静哲所讼。事既 上闻,显祖发忿,遂徙弼临海镇。时楚州人东方白额谋反,南北响应,临海镇为贼 师张绰、潘天合等所攻,弼率厉城人,终得全固。显祖嘉之,敕行海州事,即所徙 之州。在州奏通陵道并韩信故道。又于州东带海而起长堰,外遏咸潮,内引淡水。 敕并依行。转徐州刺史,未之任,又除胶州刺史。
弼儒雅宽恕,尤晓史职。所在清洁,为吏民所怀。耽好玄理,老而愈笃。又注 《庄子-惠施篇》、《易上下系》,名《新注义苑》,并行于世。弼性质直,前在 霸朝,多所匡正。及显祖作相,致位僚首,初闻揖让之议,犹有谏言。显祖尝问弼 云:“治国当用何人?”对曰:“鲜卑车马客,会须用中国人。”显祖以为此言讥 我。高德政居要,不能下之,乃于众前面折云:“黄门在帝左右,何得闻善不惊, 唯好减削抑挫!”德政深以为恨,数言其短。又令主书杜永珍密启弼在长史日,受 人请属,大营婚嫁。显祖内衔之。弼恃旧,仍有公事陈请。十年夏,上因饮酒,积 其愆失,遂遣就州斩之,时年六十九。既而悔之,驿追不及。长子蕤、第四子光远 徙临海镇。次子台卿,先徙东豫州。乾明初,并得还邺。天统五年,追赠弼使持节、 扬郢二州军事、开府仪同三司、尚书右仆射、扬州刺史,谥曰文肃。
蕤、台卿,并有学业。台卿文笔尤工,见称当世。蕤字子美,武平中大理少卿, 兼散骑常侍,聘陈使主。末年,吏部郎中。隋开皇中,终于开州刺史。台卿字少山, 历中书、黄门侍郎,兼大著作、修国史。武平末,国子祭酒,领尚书左丞。周武帝 平齐,命尚书左仆射阳休之以下知名朝士十八人随驾入关,蕤兄弟并不预此名。台 卿后虽被征,为其聋疾放归。隋开皇中,征为著作郎,岁馀以年老致事,诏许之。 特优其礼,终身给禄,未几而终。
史臣曰:孙搴便藩左右,处文墨之地,入幕未久,情义已深。及仓卒致殒,高 祖折我右臂,虽戎旌未卷,爱惜才子,不然何以成霸王之业。太史公云:“非死者 难,处死者难。”“或重于太山,或轻于鸿毛。”斯其义也。元康以智能才干,委 质霸朝,绸缪帷幄,任寄为重。及难无苟免,忘生殉义,可谓得其地焉。杨愔自谓 异行奇才,冠绝夷等,弑逆之际,趋而避之,是则非处死者难,死者亦难也。显祖 弱龄藏器,未有朝臣所知,及北宫之难,以年次推重,故受终之议,时未之许焉。 杜弼识学甄明,发言谠正,禅代之际,先起异图。王怒未息,卒蒙显戮。直言多矣, 能无及是者乎?
赞曰:彦举驱驰,才高行诐。元康忠勇,舍生存义。卬卬辅玄,思极谈天,道 亡时晦,身没名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