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来。元褒觉察到这个人神情冤枉而且言辞理直气壮,便将他放了。那个商人就到京城告元褒收了人家的钱把贼放走了。隋文帝派人深究这件事。使者根据状文中所列罪状审理并责问元褒为什么贪受金钱而放纵贼人。元褒引咎自责没有其他话说,使者让元褒和他一起到京城去,于是他坐罪而免官。不久,那个强盗在其他地方被捕,这件事才弄清楚。皇帝问元褒“:你为什么要自我诬认罪责呢?”元褒说“:臣下受命管理一州,不能平息盗贼,这是臣下罪责之一;百姓被人所诽谤,我没有交付执法机关处理,当即把他放走,这是臣下的罪责之二;没有查到贼人的形迹,以至于被人们所怀疑,这是臣下的罪责之三。臣有三罪,怎能逃脱责任!臣下如果不说自己受了贿赂,使者肯定要继续穷追不舍,这样一些无辜善良的人就将横受监狱之灾,也就将加重臣下的罪状,因此自我诬认了。”皇帝十分惊异并感叹不已,称赞元褒是位长者。
炀帝即位后,被任命为齐郡太守。在辽东战役中,郡官督事们前后络绎不绝。有位西曹掾应当服役,他假称有病,元褒令人责打了他。这个人大声喊叫说“:我将到皇帝的行宫去,准备控告你。”元褒大怒,让人打了他一百多下,几天后,这个人死去了。他因此而被免去官职,死在自己家里。
广平王洛侯,是和平二年(461)所封的。死后谥为“殇”他没有儿子,后来以阳平幽王的第五个儿子匡作为他的后嗣。
元匡字建扶,性情刚直,有气节。孝文帝很器重他,并说:“叔父以后必定能够成为社稷的表率,匡辅帝室。今可改名为匡,以终成其美。”宣武帝即位后,屡迁至给事黄门侍郎。茹皓这时正为皇帝所宠爱,百官们都有些害怕他。有一次,皇帝从陵园归来,诏令元匡作为陪乘,又让茹皓上车。茹皓提起衣裳正准备登车,元匡向皇帝进谏,皇帝便推着茹皓让他下去,茹皓恼恨元匡,脸气得变了色。当时人们都赞美他的忠直胆量。宣武帝亲理朝政后,任命元匡为肆州刺史。元匡既然得罪了茹皓,担心受到他的暗算,便特别注意自我的修行,很有声名和政绩。改任恒州刺史。又征召他回朝担任大宗正卿、河南邑中正。
元匡上奏说,亲王和始封的藩王、二代藩王的妻子,都有王妃的封号,而三代藩王以下,都称为妻。上不能同称为王妃名号,下还比不上五品以上官员妻子有命妇的称号,私下以为不妥。皇帝下诏说:“丈夫贵于朝,妻子荣于室。妇女没有固定的称号,升迁都是随从她们的丈夫。三代藩王既然是王的封号,妃子的名号也应当相同。妻者,齐也,理应与己齐一,可以跟王妃同例。”从此,三代藩王妻子的名号才算确定下来。后来,元匡被任命为度支尚书。元匡援引乐陵、章武的例子,上表请求袭广平王洛侯的爵位。皇帝下诏交付尚书议定。尚书上奏说应当同意他袭封王号,以表示朝廷兴灭国、继绝世的意图。
当时,宣武帝把政事委托给高肇处置,皇家宗亲们都害怕高肇,只有元匡敢于和高肇相抗衡。他先让人制作了一具棺材,放在厅堂上,打算要抬着棺材进宫,论奏高肇的罪恶,自杀以劝谏。高肇知道以后很讨厌他。后来,元匡因为和太常卿刘芳争论有关权量的大小,进而和高肇发生争吵。御史中尉王显上奏说“:元匡诬告和毁坏宰相的声誉,诽谤时政,阻碍和干扰皇帝正常的听言,是不敬之至。请求将高肇、元匡都囚禁在尚书省,追究事情的根源,然后交给廷尉定罪。”皇帝下诏同意了奏请。有关方面上奏,说元匡诬告高肇,判处元匡死刑。宣武帝赦免了元匡的死刑,降职为光禄大夫,同时兼任宗正卿。
后出任兖州刺史。元匡临出发时,皇帝在东堂召见他,加以安慰和勉励。元匡又提出测量金石乐器的事情,是国家的重大经典问题,自己虽被南台御史弹劾,但以后应仍允许复议,如果重议的时候,请求允许他暂赴朝廷。皇帝说:“刘芳学问高深于时,深明典故。他所依据的,是和先朝尺寸相符,你的意见怎么能说是符合先朝的原意呢?你所坚持的不合经典,以后复议的时候,何必再回京都呢?”
明帝初,入朝任御史中尉。元匡严加弹劾,开始奏告于忠,接着又弹劾高聪等,请求罢免他们的官职,灵太后都不听。由于灵太后未能听从元匡的纠察除恶之心,同时又担心元匡有其他的辩解之辞,便打算通过嘉奖来安抚他,于是加封他为安南将军,后来又加封镇东将军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