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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三(4/4)

受辱。”乃投江而死。贼退潮 落,待征于江岸得妻尸焉。江左文士,多著节妇文以纪之。

李湍妻。湍,吴元济之军人也。元和中,淮南未平,湍心怀向顺,乃急渡氵殷 河,东降乌重胤。其妻遂为贼束缚在树,脔而食之,至死,叫其夫曰:“善事乌仆 射。”观者义之。至是,重胤以其事请列史册。十三年,宪宗下诏从之。

董昌龄母杨氏。昌龄常为泗州长史,世居于蔡。少孤,受训于母。累事吴少诚、 少阳,至元济时,为吴房令。杨氏潜诫曰:“逆顺之理,成败可知,汝宜图之。” 昌龄志未果,元济又署为郾城令。杨氏复诫曰:“逆党欺天,天所不福。汝当速降, 无以前败为虑,无以老母为念。汝为忠臣,吾虽殁无恨矣!”及王师逼郾城,昌龄 乃以城降,且说贼将邓怀金归款于李光颜。宪宗闻之喜,急召昌龄至阙,直授郾城 令、兼监察御史,仍赐绯鱼。昌龄泣谢曰:“此皆老母之训。”宪宗嗟叹良久。元 济囚杨氏,欲杀之,而止者数矣。蔡平,杨氏幸无恙。元和十五年,陈许节度使李 逊疏杨氏之强明节义以闻,乃封北平郡太君。

韦雍妻萧氏。雍,故太子宾客。张弘靖镇幽州日,奏授观察判官,摄监察御史。 时属朝廷制置未备,幽州俗本凶悍,尤不乐文儒为主帅,宾佐习于常态,忿其变通, 议论不密,卒然起乱。雍时家亦从劫,萧氏闻难号呼,专执夫袂,左右格去,以死 不从。及雍临刃,萧氏涕而告曰:“妾不幸年少,义不苟活;今日之事,愿先就死!” 执刃者断其臂而杀雍,萧氏词气不挠,虽凶悍圜视,无不嗟叹。其夕,萧氏亦卒。 太和六年,节度使杨志诚表明其事,因降敕追封兰陵县君。

衡方厚妻程氏。方厚,太和中任邕州都督府录事参军,为招讨使董昌龄诬枉杀 之。程氏力不能免,乃抑其哀,如非冤者。昌龄雅不疑虑,听其归葬。程氏故得以 徒行诣阙,截耳于右银台门,告夫被杀之冤。御史台鞫之,得实,谏官亦有章疏, 故昌龄再受谴逐。

程氏,开成元年降敕曰:“乃者吏为不道,虐杀尔夫,诣阙申冤,徒行万里, 崎岖逼畏,滨于危亡。血诚即昭,幽愤果雪,虽古之烈妇,何以加焉!如闻孤孀无 依,昼哭待尽,俾荣禄养,仍赐疏封。可封武昌县君,仍赐一子九品正员官。”

女道士李玄真,越王贞之玄孙。曾祖珍子,越王张六男也。先天中得罪,配流 岭南。玄真祖、父,皆亡殁于岭外。虽曾经恩赦,而未昭雪。玄真进状曰:“去开 成三年十二月内得岭南节度使卢钧出俸钱接措,哀妾三代旅榇暴露,各在一方,特 与发遣,归就大茔合祔。今护四丧,已到长乐旅店权下,未委故越王坟所在,伏乞 天恩,允妾所奏,许归大茔。妾年已六十三,孤露家贫,更无依倚。”诏曰:“越 王事迹,国史著明,枉陷非辜,寻已洗雪。其珍子他事配流,数代漂零,不还京国。 玄真弱女,孝节卓然,启护四丧,绵历万里;况是近族,必可加恩。行路犹或嗟称, 朝廷固须恤助。委宗正寺、京兆府与访越王坟墓报知。如不是陪陵,任祔茔次卜葬。 其葬事仍令京兆府接措,必使备礼。葬毕,玄真如愿住京城,便配咸宜观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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