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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四十三(2/4)

郑义宗妻卢氏,幽州范人,卢彦衡之女也。略涉书史,事舅姑甚得妇。尝 夜有盗数十人,持杖鼓噪,逾垣而,家人悉奔窜,唯有姑独在室。卢冒白刃往 至姑侧,为贼捶击之,几至于死。贼去后,家人问曰:“群凶扰横,人尽奔逃,何 独不惧?”答曰:“人所以异于禽兽者,以其仁义也。昔宋伯姬守义赴火,称至 今。吾虽不,安敢忘义!且邻里有急,尚相赴救,况在于姑,而可委弃!若万一 危祸,岂宜独生!”其姑每叹云:“古人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吾今乃知卢 新妇之心矣!”贞观中卒。

楚王灵妃上官氏,秦州上邽人。父怀仁,右金吾将军。上官年十八,归于灵 ,继楚哀王后。本生存,朝夕侍奉,恭谨弥甚。凡有新味,非舅姑啖讫,未曾 先尝。经数载,灵薨。及将葬,其前妃阎氏,嫁不逾年而卒,又无近族,众议 不举之。上官氏曰:“必神而灵,宁可使孤魂无托!”于是备礼同葬,闻者莫不嘉 叹。服终,诸兄姊谓曰:“妃年尚少,又无所生,改醮异门,礼仪常范,妃可思之。” 妃掩泣对曰:“丈夫以义烈标名,妇人以守节为行。未能即先犬,以殉沟壑,宁 可复饰妆服,有他志乎!”遽将刀截鼻割耳以自誓,诸兄姊知其志不可夺,叹息而 止。寻卒。

孝女贾氏,濮州鄄城人也。年始十五,其父为宗人玄基所害。其弟仁年幼, 贾氏抚育之,誓以不嫁。及仁成童,思共报复,乃俟玄基杀之;取其心肝,以祭 父墓。遣仁自列于县,司断以极刑。贾氏诣阙自陈己为,请代仁死。宗哀之, 特下制贾氏及仁免罪,移其家于洛

直妻张氏,营州都督、皖城公俭之女也。数岁时父母权有疾,即观察颜, 不离左右,昼夜省侍,宛若成人。及稍成长,恭顺弥甚。适延寿公于钦明直。 初闻俭有疾,便即号踊自伤,期于必死。俭卒后,凶问至,号哭一恸而绝。宗下 诏,赐百段,仍令史官录之。

私谓会仁曰:“吾不幸孀居,誓与汝父同。所以不死者,徒以我母羸老,汝 幼弱。今汝舅夺吾志,将加迫,于汝何如!”会仁失声啼泣。像抚之曰: “汝勿啼。吾向伪不觉者,令汝舅不我为意。闻汝啼,知吾觉悟,必加妨备,则吾 难为计矣!”会仁便佯睡,像于是伺隙携之遁归。中路,兄使追及之,将与俱 返。像誓以必死,辞情甚切,其兄叹而止。后会仁年十八病卒,时像母已终。 既葬,像谓其所亲曰:“吾老母不幸,又夫死亡,义无久活。”于是号恸不, 数日而死。

杨绍宗妻王氏,华州华人也。初,年二岁,所生母亡,为继母鞠养。至年十 五,父又征辽而殁。继母寻亦卒。王乃收所生及继母尸柩,并立父形像,招魂迁葬 讫,庐于墓侧,陪其祖父母及父母坟。永徽中,诏曰:“故杨绍宗妻王氏,因心为 孝,率。年迫桑榆,力衰谢。以往在隋朝,父殁辽左,招魂迁葬,负土成 坟,又葬其祖父母等,遏此老年,亲加板筑。痛结晨昏,哀行路。永言志行,嘉 尚良。宜标其门闾,用旌德。”赐三十段、粟五十石。

冀州鹿城女王阿足者,早孤,无兄弟,唯姊一人。阿足初适同县李氏,未有 而夫亡。时年尚少,人多聘之。为姊年老孤寡,不能舍去,乃誓不嫁,以养其姊。 每昼营田业,夜便纺绩,衣所须,无非阿足者,如此二十余年。及姊丧,葬送 以礼。乡人莫不称其节行,竞令妻女求与相识。后数岁,竟终于家。

樊彦琛妻魏氏,楚州

绛州孝女卫氏,字无忌,夏县人也。初,其父为乡人卫长则所杀。无忌年六岁, 母又改嫁,无兄弟。及长,常思复仇。无忌从伯常设宴为乐,长则时亦预坐,无忌 以砖击杀之。既而诣吏,称父仇既报,请就刑戮。巡察大使、黄门侍郎褚遂良以闻, 太宗嘉其孝烈,特令免罪,给传乘徙于雍州,并给田宅,仍令州县以礼嫁之。

刘寂妻夏侯氏,州胙城人,字碎金。父长云,为盐城县丞,因疾丧明。碎金 乃求离其夫,以终侍养。经十五年,兼事后母,以至孝闻。及父卒,毁瘠殆不胜丧, 被发徒跣,负土成坟,庐于墓侧,每日一,如此者积年。贞观中,有制表其门闾, 赐以粟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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