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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百一十八(3/6)

,干挠主司。每岁策名,无不先定,永言败俗,深用兴怀。郑朗等 昨令重试,意在精核艺能,不于异书之中,固求深僻题目,责令所试成就,以观学 艺浅深。孤竹管是祭天之乐,出于《周礼》正经;阅其呈试之文,都不知其本事, 辞律鄙浅,芜累亦多。比令宣示钱徽,庶其深自怀愧,诚宜尽弃,以警将来。但以 四海无虞,人心方泰,用弘宁抚,式示殊恩,特掩尔瑕,庶明予志。孔温业、赵存 约、窦洵直所试粗通,与及第;裴撰特赐及第;郑朗等十人并落下。自今后礼部举 人,宜准开元二十五年敕,及第讫,所试杂文并策,送中书门下详覆。

寻贬徽为江州刺史,中书舍人李宗闵剑州刺史,右补阙杨汝士开江令。初议贬 徽,宗闵、汝士令徽以文昌、李绅私书进呈,上必开悟。徽曰:“不然。苟无愧心, 得丧一致,修身慎行,安可以私书相证耶?”令子弟焚之,人士称徽长者。

既而穆宗知其朋比之端,乃下诏曰:

昔者,卿大夫相与让于朝,士庶人相与让于列;周成王刑措不用,汉文帝耻言 人过,真理古也,朕甚慕焉。中代已还,争端斯起,掩抑其言则专蔽,诱掖其说则 侵诬。自非责实循名,不能彰善瘅恶,故孝宣必有告讦及下,光武不以单辞遽行。 《语》称讪上之非,律有匿名之禁,皆以防三至之毁,重两造之明。是以爵人于朝 则皆劝,刑人于市则皆惧,罪有归而赏当事也。

末代偷巧,内荏外刚。卿大夫无进思尽忠之诚,多退有后言之谤;士庶人无切 磋琢磨之益,多铄浸润之谗。进则谀言谄笑以相求,退则群居州处以相议。留中不 出之请,盖发其阴私;公论不容之诛,是生于朋党。擢一官,则曰恩皆自我;黜一 职,则曰事出他门。比周之迹已彰,尚矜介特;由径之踪尽露,自谓贞方。居省寺 者不以勤恪莅官,而曰务从简易;提纪纲者不以准绳检下,而曰密奏风闻。献章疏 者更相是非,备顾问者互有憎爱。苟非秦镜照胆,尧羊触邪,时君听之,安可不惑? 参断一谬,俗化益讹。祸发齿牙,言生枝叶,率是道也,朕甚悯焉。

我国家贞观、开元,同符三代,风俗归厚,礼让皆行。兵兴已来,人散久矣。 始欲导之以德,不欲驱之以刑。然而信有未孚,理有未至,曾无耻格,益用雕元刂。 小则综核之权,见侵于下辈;大则枢机之重,旁挠于薄徒。尚念因而化之,亦冀去 其尤者。而宰臣惧其浸染,未克澄清。备引祖宗之书,愿垂劝诫之诏,遂伸告谕, 颇用殷勤。各当自省厥躬,与我同底于道。

元稹之辞也。制出,朋比之徒,如挞于市,咸睚眦于绅、稹。

徽明年迁华州刺史、潼关防御、镇国军等使。文宗即位,征拜尚书左丞。太和 元年十二月,复授华州刺史。二年秋,以疾辞位,授吏部尚书致仕。三年三月卒, 时年七十五。子可复、可及,皆登进士第。

可复累官至礼部郎中。太和九年,郑注出镇凤翔,李训选名家子以为宾佐,授 可复检校兵部郎中、兼御史中丞,充凤翔节度副使。其年十一月,李训败,郑注诛, 可复为凤翔监军使所害。

高釴,字翘之。祖郑宾,宋州宁陵令。父去疾,摄监察御史。釴,元和初进士 及第,判入等,补秘书省校书郎,累迁至右补阙,充史馆修撰。十四年,上疏请不 以内官为京西北和籴使。十五年,转起居郎,依前充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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