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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廷议回河故
,辙为公著言:"河决而北,自先帝不能回。今不因其旧而修其未至,乃
取而回之,其为力也难,而为责也重,是谓智勇势力过先帝也。"公著悟,竟未能用。

侍郎。辙因转对,言曰:"财赋之原,
于四方,而委于中都。故善为国者,藏之于民,其次藏之州郡。州郡有余,则转运司常足;转运司既足,则
不困。唐制,天下赋税,其一上供,其一送使,其一留州。比之于今,上供之数可谓少矣。然每有缓急,王命一
,舟车相衔,大事以济。祖宗以来,法制虽殊,而诸
蓄藏之计,犹极丰厚。是以敛散及时,纵舍由己,利柄所在,所为必成。自熙宁以来,言利之臣,不知本末之术,
求富国,而先困转运司。转运司既困,则上供不继;上供不继,而
亦惫矣。两司既困,故内帑别藏,虽积如丘山,而委为朽壤,无益于算也。"寻又言:
一切如旧,惟经义兼取注疏及诸家论议,或
己见,不专用王氏学。仍罢律义,令举人知有定论,一意为学,以待选试,然后徐议元祐五年以后科举格式,未为晚也。"光皆不能从。
臣以祖宗故事考之,今日本
所行,
例不同,利害相远,宜随事措置,以
弊原。谨
三弊以闻:其一曰分河渠案以为都
监,其二曰分胄案以为军
监,其三曰分修造案以为将作监。三监皆隶工
,则本
所专,其余无几,
纳损益,制在他司。顷者,司
光秉政,知其为害,尝使本
收揽诸司利权。当时所收,不得其要,至今三案犹为他司所擅,
可惜也。
先帝一新官制,并建六曹,随曹付事,故三司故事多隶工曹,名虽近正而实非利。昔胄案所掌,今内为军
监而上隶工
,外为都作院而上隶提刑司,
有兴作,
不得与议。访闻河北
近岁为羊浑脱,动以千计。浑脱之用,必军行乏
,过渡无船,然后须之。而其为
,稍经岁月,必至蠹败。朝廷无
兵之计,而有司营戢,不顾利害,至使公私应副,亏财害
。若专在转运司,必不至此。此工
都作院为
之害,二也。
昔修造案掌百工之事,事有缓急,
有利害,皆得专之。今工
以办职为事,则缓急利害,谁当议之?朝廷近以箔场竹箔,积久损烂,创令
卖,上下皆以为当。指挥未几,复以诸
营造,岁有科制,遂令般运堆积,以破
卖之计。臣不知将作见工几何,一岁所用几何?取此积彼,未用之间
初,神宗以夏国内
,用兵攻讨,乃于熙河增兰州,于延安增安疆、米脂等五砦。二年,夏遣使贺登位,使还,未
境,又遣使
境。朝廷知其有请兰州、五砦地意,大臣议弃守未决。辙言曰:"顷者西人虽至,疆场之事,初不自言。度其狡心,盖知朝廷厌兵,确然不请,
使此议发自朝廷,得以为重。朝廷
觉其意,忍而不予,情得势穷,始来请命,一失此机,必为后悔。彼若
集兵
,屯聚境上,许之则畏兵而予,不复为恩;不予则边衅一开,祸难无已。间不容发,正在此时,不可失也。况今日之事,主上妙年,母后听断,将帅吏士,恩情未接,兵
之日,谁使效命?若其羽书沓至,胜负纷然,临机决断,谁任其责?惟乞圣心以此反覆思虑,早赐裁断,无使西人别致猖狂。"于是朝廷许还五砦,夏人遂服。迁起居郎、中书舍人。
盖国之有财,犹人之有饮
。饮
之
,当使
司
纳,而腹制多寡。然后分布气血,以养百骸,耳目赖之以为聪明,手足赖之以为力。若不专任
腹,而使手足、耳目得分治之,则虽
求一饱不可得矣,而况于安且寿乎!今
之在朝廷,犹
腹也,而使他司分治其事,何以异此?自数十年以来,群臣每因一事不举,辄
建他司。利权一分,用财无艺。他司以办事为效,则不恤财之有无;
以给财为功,则不问事之当否。彼此各营一职,其势不复相知,虽使
得材智之臣,终亦无益,能否同病,府库卒空。今不早救,后患必甚。
昔嘉祐中,京师频岁大
,大臣始取河渠案置都
监。置监以来,比之旧案,所补何事?而大不便者,河北有外监丞,侵夺转运司职事。转运司之领河事也,郡之诸埽,埽之吏兵、储蓄,无事则分,有事则合。
之所向,诸埽趋之,吏兵得以并功,储蓄得以并用。故事作之日,无暴敛伤财之患,事定之后,徐补其阙,两无所妨。自有监丞,据法责成,缓急之际,诸埽不相为用,而转运司不胜其弊矣。此工
都
监为
之害,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