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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六十一(7/7)

院见执政者,大臣们心里都知道此规定不妥,但都不愿自己说出来。后来贾黯任许州知州,才说:“其他官员都能见到执政者,但侍从近臣,反而如此疏远排斥怀疑。曾听说先朝任用王禹翶请朝,所有官员都在政事堂拜谒宰相;枢密使也必须跟从百官一起等待接见,来防止各种贿赂。诏令颁布后,左正言谢泌上书朝廷,认为这不是皇帝完全信任大臣、大臣施展才智报答皇帝的行为。”立即收回诏令废除前面颁布的那条规定。

调往襄州,迎取父亲到官府,他的父亲有个朋友在部中,就派遣直厅卒前来致以问候。贾黯立即鞭打直厅卒,他的父亲十分愤怒,就在一天傍晚回归乡里,不久,得了重病,贾黯内心很不安,请求调往郡县解除官职来赡养父亲。没有得到回复,就抛弃官职而去。而御史吴中复等弹劾贾黯擅自抛弃州府官印,扰乱朝廷法规,被贬为郢州知州。还没有前去任职,父亲过世。服丧期满后,暂时掌管三班院,成为翰林学士。唐介等人由于谏言陈升之不应当独揽权柄,滥用权势,都被调离京师等候补职。贾黯上奏唐介等人能大胆进言,请求对他们宽大处理。由于疾病请调往郡县,改任侍读学士、邓州知州。没有到任,疾病已经痊愈,又任翰林学士、知审官院。

这时官吏中有的以官名犯祖、父讳名谐音为由,援引法律请求授予其他官职。贾黯说:“礼仪不避讳谐音之名,双名不必不偏离避讳,律令:‘府号、官职名称冒犯祖父之名又冒荣居之,上书奏事如果冒犯祖庙名讳,都犯有不同程度的罪。’又说‘:如果厌恶之名和二名不是全部冒犯的,不治罪。’现在官吏允许避讳谐音之字,那么假如有人官名犯了祖、父名讳之谐音,难道应该以冒荣之律来治他的罪吗?本朝雍熙年间(984~987),曾经发布诏令:‘除授官职冒犯私讳的,只有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正式上奏允许改变,其他官员都不必使用此制度。’请按照雍熙年间的诏书,规定自某品以上才允许改变官名,按照礼仪律令办事。”朝廷于是颁布诏令,除了名的谐音以及双名,不论官职品位的高下都任凭避用。

累升任尚书左司郎中,暂代主管开封府。两军监牢中的囚犯每年都有许多死在狱中,而狱吏不承担任何过失。贾黯说“:狱吏有的懈于巡视囚犯,囚犯饥渴疾病无法解决,致使囚犯死亡,请求对每年死在狱中的囚犯进行登记,而对狱吏进行奖赏和惩罚。”府中吏员名额为七百人,由于犯罪被罢官又依次授予官职的,都是在总额外补授的,贾黯请求朝廷对这些人授予官职必须是有空缺才能进行。但是断案,人们认为是贾黯一己之见,并不公平。御史中丞王畴和其朋党陈经、吕诲、傅尧俞,谏官司马光、龚鼎臣、王陶,都说贾黯固执任性,当接到朝廷颁布的赦免命令时,犯罪应当释放的罪犯他反而加罪。贾黯被免为同提举在京诸司库务。

英宗即皇帝位,升为中书舍人。接受诏令修撰《仁宗实录》,权知审刑院,任群牧使。这时朝廷封拜皇子,并授予皇子检校太傅。贾黯道:“太师、太傅、太保,称作三师,是天子遵守效法的。儿子作父亲的老师,按情理来说是不可以的,前世遵循它而没有考虑它的错误。请求从今天皇子以及宗室中地位低下者,都不要兼任师傅官,按照其升任官职的秩序,改授三公。”将此奏议下达到两制议论,请求按照贾黯上奏所论而办。但中书也说“:从唐朝以来,亲王没有兼任师傅的。我朝因为三师、三公都是虚设之名,因而授予此官,恰好改正了前世的过失。”诏令允许。

升任给事中、权御史中丞。不久,任命吕诲为知杂事,吕诲曾经弹劾过贾黯,因而有所顾虑,犹豫不决,准备避任。贾黯说曾经推举吕诲任御史,了解他正直谨慎厚道,当时是为了公事,并不是有任何疑忌和怨恨,愿意长期与他共事,吕诲才就职。

英宗即位之初,王广渊、周孟阳由于是先朝旧臣,多次被英宗召见问对。贾黯说“:满朝的贤才之臣,没有一个被召见,单独对一两位先朝旧臣表示亲近,这是向天下表示本朝不宏大。请求像太宗过去一样,召见侍从馆阁大臣,来作为顾问。”英宗曾经从容对贾黯说“:我想任用人才,但很少有可任用的。”贾黯回答说:“天下从来就不缺少人材,只不过是如何使用罢了。”退朝后贾黯就五件事给英宗上书:一、了解人材的才智,二、逐步培养人材,三、不要对人材求全责备,四、按条例推举人材,五、有所选择地加以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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