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御龙直都虞候至都头副换官,惟指挥使上两直与文思副使系降两资,余止降一资,散员至金枪都知、副都知皆换内殿承制,不惟职名有差,自副都知约六迁方转都知;兼东西班、散直、钧容直系近下班分,副都知亦降都知一等换内殿崇班。其东西班、散直押班与副都知职名不等,两经转迁,方入近下班分副都知,理难与都知一等换内殿崇班。又散指挥至钧容直指挥使并换供备库副使,缘东西班、散直、钧容直遇转员,止是迁入上班,亦难一等换官。"诏:"御龙下两直指挥使换左藏库副使,散员、散指挥、散都头、散祗候,金枪都知换供备库副使,东西班、散直押班换东头供奉官,东西班指挥使换官依旧外,散直、钧容直指挥使换左藏库副使。"缘《转员旁通册》内未载云、武骑军都指挥使转迁换官并恩例等,诏并依骁骑军都指挥使格。
四年二月,军头司引见捧日等兵试艺,帝于行间召邢斌、韩扆问曰:"开弓犹有余力乎?"各对愿增二石二斗弓。遣内待监定斗力授之。射皆应法,并特充殿前指挥使,赐缗钱。
元符元年七月,枢密院言:"将校、军头、十将各转补者,委本将体量,不掩眼试五次,二十步见,若一次不同,减五步,掩一眼再试。但两眼共见二十步,或一眼全不见二十步,仍试上下马。如无病切,弓射五斗,弩踏一石五斗,枪刀、标手各不至生疏,并与转补。即有病切,或精神尫悴,或将校年六十九,或经转补后犯奸盗赃罪情罪重以上虽该降,并隔下奏听旨。如差出者勾赴本将体量,在别州者,报所在州体量。排连长行充承局、押官者,先取年五十五以下、有两次以上战功人填阙,六人更取一名;余取年四十以下、武艺高强、无病切人,试两眼各五次,二十步见者选拍。内步军以阙六分为率,先取弓手一分,次取弩手三分,次取枪牌刀手二分,更有零分者依六分为率,资次取拣,周而复始。长行犯徒经决及二年,或军人因犯移配杖罪经三年、徒罪经四年,或已升拣军分又经一年,各无过犯,并听排连。不应充军人,已投状后,审会取放逐便,虽未给公凭,其请给差使并罢,有违犯,加凡人二等。不应充军人,于法许逐便者,并追纳元请投军例物讫,报合属去处,给公凭放逐便。如非品官之家,无例物回纳,愿依旧充军者听。"从之。
三月,礼部言:"检会故事,臣僚申请诸州军府管押进奉衙校等,祖宗以来,并加散官。自更官制,阶散并罢。既罢阶散,若与转资,似属太优。欲每转一资,支赐绢二十匹。如一名管押两处,只许就一处支给。或一州一军差二人同押,亦共与上件支赐。若一员官两处进奉,只随本官合推恩处从一支给。今押进奉皇帝登宝位礼物衙校等,欲依故例施行。"并从之。
宣和七年十一月,南郊,制:"应军员送军头司未得与差遣者,如后来别无过犯,却与差遣。应厢军人员补职及十五年未经迁补者,令所属保明闻奏。应禁军、厢军因一犯滥情重不得补充人员及递迁资给者,若经断及五年不曾再犯,及不曾犯赃,委所在候排连日审实,特与不碍迁补。"
建炎、绍兴之间,排连、转员屡尝损益,而大率因于旧制。
乾道六年,主管侍卫马军司公事李显忠言:"本司诸兵将官有阙,自来择众所推者,不以次序上闻升迁。比年须自训练官充准备将,准备将及二年升副将,副将及二年升正将,正将及三年升统领官,再及三年升统制官,窃恐无以激扬士气。请今后兵将官有阙,不以年为限,许本司铨量人材胆勇服从上闻补用。"诏从其请。此诚砥砺兵将之良法也。
嘉定中,枢密院言:
诸军转员迁补,务在均一。如内诸班直循旧格排连,积习既久,往往超躐升转,后名反居前列,高下不伦,甚失公平之意。
今参酌前后例格,均次资序:其一曰,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转东西班西第二都知,内殿直左第二班副都知转散直左班都知。其二曰,散员左第二班副都知升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升内殿直左第一班副都知。其三曰,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升内殿直右第一班副都知,散中左第二班副都知升内殿直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四曰,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升散员左第一班副都知,散指挥右第一班副都知升散员右第一班副都知。其五曰,散指挥左第二班副都知升散员左第二班副都知,散指挥右第三班副都知升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六曰,散都头左班副都知升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散都头右班副都知升散指挥右第一班都知。其七曰,散祗候左班副都知升散指挥左第一班副都知,散祗候右班副都知升散指挥右第二班副都知。其八曰,内殿直左第一班押班迁转东西班西第一班副都知,内殿直右第一班押班转东西班西第三班副都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