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八月,诏开封府界、京东西路专选监司提举教阅。神宗留心武备,既命立武学、校《七书》以训武举之士,又颁兵法以肄军旅,微妙渊通,取成于心,群臣莫望焉。
四年五月,诏东南诸路转运、提刑狱司,
量将兵自降教阅新法之后,军士有所倍费以闻。盖自团立将兵以来,军人日新教阅,旧资技艺以给私费者,悉无暇为故也。
三年五月,诏在京、府界诸路禁军格斗法,自今并依元丰条法教习。七月,诏选弩手兼习神臂弓。八月,诏:"殿前、步军司见
教
,别选事艺
、通晓教像
法者,展转教习。其弓箭手
、步
亲,用
药包指及第二指知镞,并如元丰格法。
二年四月,遣内侍石得一阅视京西第五将所教军。五月,得一言其教习无状,诏本将陈宗等
折。宗等引罪,帝责曰:"朝廷比以四方骄悍为可虞,选置将臣分总禁旅,俾时训肄,以待非常。至于
勒规模,悉经朕虑,前后告戒已极周详。使宗等稍异木石,亦宜略知人意。尸禄日久,既顽且慵,苟遂矜宽,实难励众,可并勒停。"是月,诏殿前、步军司兵各置都教
掌隶教习之事,弩手五营、弓箭手十营、枪刀标排手五营各选一人武艺优者奏补。逐司各举散直一人为指使,罢巡教使臣。是日,诏河东、陕西诸路:"旧制,
军自十月一日驰
野战,至谷雨日止。
上地凉,自今教起八月,止五月一日。"七月,诏诸路教阅禁军毋过两时。九月,内
教法格并图象颁行之。步
执弓、发矢、运手、举足、移步,及
、
使蕃枪、
上野战格斗,步用标排,皆有法象,凡千余言,使军士诵习焉。
七年,诏教阅战法,主将度地之形,随宜施行。二月,诏:"自今岁一遣使,视五路安抚使以下及提举教阅诸军、义勇、保甲官,课其优劣以闻而诛赏之。"
是月,贾逵、燕达等言:"近者增损东南排弩队法,与东南所用兵械不同,请止依东南队法,以弩手代小排。若去敌稍远则施箭,近则左手持弩如小排架隔,右手执刀以备斩伐,与长兵相参为用。"诏可,其枪手仍以标兼习。十一月,京西将刘元言:"军教习不成,请降步军,又不成,降厢军。"乃下令诸军,约一季不能学者,如所请降之。十二月,诏:"开封府界、京东西将兵,十人以一人习
,受教于中都所遣教
。在京步军诸营弓箭手,亦十人以一人习
,受教于教习
军所。艺成,则展转分教于其军。"
六年,从郭忠绍之请,步军弩手第一等者,令兼习神臂弓。
元丰元年十月,诏立在京校试诸军技艺格,第为上中下三等。步,六发而三中为一等,二中为二等,一中为三等。
,五发骤
直
三矢、背
二矢,中数、等如步
法。弩
,自六中至二中,床
弩及炮自三中至一中,为及等。并赏银有差。枪刀并标排手角胜负,计所胜第赏。其弓弩坠落,或纵矢不及堋,或挽弓破
,或局而不张,或矢不满,或弩蹠不上牙,或擭不发,或
倒足落,并为不合格。即
已中赏,余箭不合格者,降一等,无可降者罢之。
八年,诏:"在京诸军营屯迫隘,无所调习。比创四教场,益宽大,可以驰骋。其令骑军就教者,日
一营,以
走骤阅习。"五月,臧景陈
六事:一、顺騣直
,二、背
,三、盘
,四、
亲,五、野战,六、
,各为说以晓
者。诏依此教习。八月,帝令曾孝宽视教营阵。大阅八军阵于荆家陂,讫事大赏。
二年二月,枢密院言:"军自九月至三月,每十日一次
城氵率渲,教习回答野战走骤向背施放,遇风雪假故权住。"从之。
六年六月,三衙申枢密院,乞近伏七十日依令式放诸军教。王严叟白韩忠彦曰:"景德故事,皆内侍省检举传宣,今但岁举为常,则不复见朝廷恩意。"忠彦以为然,又开陈太皇太后。曰:"如此则为常事,待分内侍省。"遂诏:"今后
状,遣中侍传宣诸军住教。"
绍圣元年三月,枢密院言:"禁军秋大教赏法,每千人增取二百一十人,给赏有差。"从之。
夫之敌,此实国家安危所系也。"是时,帝初置内教法,旬一御便殿阅武,校程其能否而劝沮之,士无不争劝者。
元祐元年四月,右司谏苏辙上言:"诸禁军自置将以来,日夜
习武艺,将兵皆蚤晚两教,新募之士或终日不得休息。今平居无事,朝夕
之以教阅,使无遗力以治生事,衣
殚尽,憔悴无聊,缓急安得其死力?请使禁军,除新募未习之人,其余日止一教。是月,朝请郎任公裕言:"军中诵习新法,愚懵者颇以为苦。夫
志于中,而击刺格斗期于胜,岂必尽能如法?"枢密院亦以为元降教阅新法自合教者指授,不当令兵众例诵。诏从之。九月,枢密院奏:"异时
军教御阵外,更教
。其法:全队驰
皆重行为"之"字,透空发矢,可迭
,最便利。近岁专用顺鬃直
、抹鞦背
法,止可轻骑挑战,即用众乃不能重列,非便。请自今营阅排日,
军"之"字
与立背
,隔日互教。"诏可。
三年五月,罢提举教习军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