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祫祭。《
秋》,闵公丧未除而行吉
熙宁八年,有司言:"已尊僖祖为太庙始祖,孟夏禘祭,当正东向之位。"又言:"太庙禘祭神位,已尊始祖居东向之位,自顺祖而下,昭、穆各以南北为序。自今禘祫,著为定礼。"
大观四年,议礼局请:"每大祫,堂上设南面之位,室中设东南之位,始祖南面则昭穆东西相向,始祖东面则昭穆南北相向,以应古义。"又请:"陈瑞及代国之宝与贡
可
而陈者,并令有司依嘉祐、元丰诏旨,凡亲祠太庙准此。"从之。
二年二月,翰林学士王珪等上议曰:"同知太常礼院吕夏卿状:古者新君践阼之三年,先君之丧二十七月为禫祭,然后新主祔庙,特行禘祭,谓之始禘。是冬十月行袷祭,明年又行禘祭,自此五年,再为禘祫。丧除必有禘祫者,为再大祭之本也。今当袷祭,缘陛下未终三年之制,纳有司之说,十月依旧时享。然享庙、袷祭,其礼不同。故事,郊享之年遇祫未尝权罢,唯罢腊祭。是则孟享与享庙尝并行于季冬矣。其禘祫年数,乞一依太常礼院请,今年十月行祫祭,明年四月行禘祭。仍如夏卿议。"权罢今年腊享。
详定所又言:"古者稞献、馈,禴祠、烝、尝,并为先王之享,未尝废一时之祭。故孔氏《正义》以为:"天
夏为大祭之禘,不废时祭之礿;秋为大祭之祫,不废时祭之尝。"则王礼三年一袷与禘享,更为时祭。本朝沿袭故常,久未厘正,请每禘祫之月虽已大祭,仍行时享,以严天
备礼,所以丕崇祖宗之义。其郊礼、亲祠准此。"
南渡之后,有祫而无禘。宗建炎二年,祫享于洪州。绍兴二年,祫享于温
又言:"《礼》:不王不禘。虞、夏、商、周四代所禘,皆以帝有天下,其世系所者明,故追祭所及者远也。太祖受命,祭四亲庙,推僖祖而上所自
者,谱失其传,有司因仍旧说,禘祫皆合群庙之主,缀
于始祖,失礼莫甚。今国家世系与四代不同,既求其祖之所自
而不得,则禘礼当阙,必推见祖系乃可以行。"神宗谓辅臣曰:"禘者,本以审禘祖之所自
,故礼,不王不禘。秦、汉以后,谱牒不明,莫知其祖之所自
,由禘礼可废也。"
元丰四年,详定郊庙礼文所言:"禘祫之义,存于《周礼》、《秋》,而不著其名。行礼之年,经皆无文,唯《公羊传》曰:"五年而再盛祭。"《礼纬》曰:"三年一祫,五年一禘。"而又分为二说:郑氏则曰:"前三后二",谓禘后四十二月而祫,祫后十八月而禘。徐邈则曰:"前二后三",谓二祭相去各三十月。以二说考之,惟郑氏曰:"鲁礼,三年丧毕,祫于太庙,明年禘于群庙,自后五年而再盛祭,一祫一禘。"实为有据。本朝庆历初用徐邈说,每三十月一祭。熙宁八年,既禘而祫,此有司之失也。请今十八月而禘,禘四十二月而祫,庶几举礼不烦,事神不渎。"太常礼院言:"本朝自庆历以来,皆三十月而一祭。至熙宁五年后,始不通计,遂至八年禘祫并在一岁。昨元丰三年四月已行禘礼,今年若依旧例,十月行祫享,即比年频袷,复踵前失。请依庆历以来之制,通计年数,皆三十月而祭。"诏如见行典礼。
禘,《三传》讥之。真宗以咸平二年六月丧除,至十月乃祫祭。天圣元年在谅,有司误通天禧旧禘之数,在再期内
行禘祭。以理推之,是二年冬应祫,而误禘于元年夏,故四十九年间九禘八祫,例皆太速。事失于始,则岁月相乘,不得而正。今在大祥内,礼未应袷,明年未禫,亦未应禘,至六月即吉,二月合行祫祭,乞依旧时享,庶合典礼。"
已而详定所言:"古者天祭宗庙,有堂事焉,有室事焉。
《礼》,祝延尸
奥,
后乃
延牲,延尸主
于室,坐于堂上,始祖南面,昭在东,穆在西,乃行朝践之礼,是堂事也。设馔于堂,复延主
室,始祖东面,昭南穆北,徙常上之馔于室中,乃行馈
之礼,是室事也。请每行大袷,堂上设南面之位,室中设东面之位。"礼
言:"合
之礼,始祖东面、昭南穆北者,本室中之位也。今设位
外,祖宗昭、穆别为幄次,殆非合
之义。请自今祫享,即前楹通设帐幕,以应室中之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