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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回楚熊通僭号称王郑祭足被胁立(3/3)

变。

却说公子突之母,乃宋雍氏之女,名曰雍姑。雍氏宗族,多仕于宋,宋庄公甚宠任之。

公子突被出在宋,思念其母雍皓,与雍氏商议归郑之策。雍氏告于宋公,宋公许为之计。适祭足行聘至宋,宋公喜曰:“子突之归,只在祭仲身上也。”乃使南宫长万伏甲士于朝,以待祭足入朝。致聘行礼毕,甲士趋出,将祭足拘执。祭足大呼:“外臣何罪?宋公曰:”姑至军府言之。“是日,祭足被囚于军府,甲士周围把守,水泄不通。祭足疑惧,坐不安席。

至晚,太宰华督携酒亲至军府,与祭足压惊。祭足臼:“寡君使足修好上国,未有开罪,不知何以触怒?将寡君之礼,或有所缺,抑使臣之不职乎?”华督曰:“皆非也,公子突之出于雍,谁不知之。今子突窜伏在宋,寡君悯焉!且子忽柔懦,不堪为君。吾子若能行废立之事,寡君愿与吾于世修姻好。惟吾子图之!”祭足曰:“寡君之立,先君所命也。以臣废君,诸侯将讨吾罪矣。”华督曰:“雍姑有宠于郑先君,母宠子贵,不亦可乎?且腻逆之事,何国蔑有?惟力是视,谁加罪焉!”因附祭足之耳曰:“吾寡君之立,亦有废而后兴。

子必行之,寡君当任其无咎。“祭足皱眉不答。华督又曰:”子必不从,寡君将命南宫长万为将,发车六百乘,纳公子突于郑。出军之日,斩吾子以殉于军,吾见子止于今日矣!“祭足大惧,只得应诺。华督复要之立誓。祭足曰:”所不立公子突者,神明砸之!“史官有诗

讥祭足云:

丈夫宠辱不能惊,国相如何受胁陵!

若是忠臣拼一死,宋人未必敢相轻。

华督连夜还报宋公,说:“祭足已听命了。”

次日,宋公使人召公子突至于密室,谓曰:“寡人与雍氏有言;许归吾子。今郑国告立新君,有密书及寡人曰:”必杀之,愿割三城为谢。‘寡人不忍,故私告于。“公于突拜曰:”突不幸,越在上国。突之死生,已属于君,若以君之灵,使得重见先人之宗庙,惟君所命,岂惟三城!“宋公曰:”寡人囚祭仲’于军府,正惟公子之故。此大事非仲不成,寡人将盟之。“乃并召祭足使与子突相见,亦召雍氏,将废忽立突之事说明。三人敌血定盟,宋公自力司盟,太宰华督莅事。宋公使于突立下誓约,三城之外,定要白壁百双,黄金万锐,每多输谷三万捶,以为酬谢之礼。祭足书名为证。公于突急于得国,无不应承。宋公又要公子突将国政尽委祭足,突亦允之。又闻祭足有女,使许配雍氏之子雍纠,就教带雍纠归国成亲,仕以大夫之职。祭足亦不敢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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