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内明开,某人原系二等,今等,某人原系三等,今
二等,各令自行喂养。如三等喂至
等,亦要明开。某人原系三等,今
等,免其攒槽,仍
名呈来,以凭犒赏,免工免差,如三等
匹,膘分不加,各捆打二十。其间如有
等反为二等,二等反为三等,责如之。三等反为至瘦弱者,捆打四十,各照旧攒槽喂养。每季一次,将填注循环,责令经
书手齐送赴镇,倒换查考,通以三个月为则。二等者俱要喂至
等,中间如有膘分不增,呈请发落。仍系三等或瘦弱者,各捆打四十,责令变买膘壮好
解烙。若将瘦弱
匹不行明白开报,帮移作弊者,定将作弊人役痛以军法惩治,将领连坐,
军加倍重
,断不轻恕。 凡夏秋,
队赶就
草牧放,至晚归
各主。如其放牧不以实,致令各
饥饿者,将该日之人送把总
治,登于薄上。各军情愿自
割草喂
者听。凡
冬,
匹上槽,须多留夜草,每日饮
以时,如无夜草及饮
失误者,队总、旗总查治之。一次责五
,如事重,仍开送把总,附过于薄。 凡
不伤于末,必伤于始;不伤于饥,必伤于饱。日暮
远,必数上下,宁劳于人,切无劳
。常令有余,备敌之覆我也。凡走骤之时
住者,看远近缓缓收勒,不可陡然
收。常自约度,毋至
损。 凡战
,除本军自驮
草
料之外,若代他人驮
,及雇人骑乘者,雇者与者各罚
一匹,本军以军法捆打一百,枷号示众。凡
军除
甲及饮
外,不得驮
过十五斤。凡
一日,次日必歇
。各五更早
放
,采草备
一日之
,以便次日
。 凡
匹草料,本折兼支,本为定例。但各军只将本
三日者,匀作六日喂
,而三日折
遂为己用,是本折兼之。本为
悉便军之意,而今反资克落之
,致减
之
,
安得不瘦损哉?今后三日草准作四日喂养,其余二日须用折银买草买料喂之。若仍再减,不行买料草喂
者,定行军法重治,折银追究下落。以上一法,全在哨将之督责,千、把总之考查,而哨将、总之稽考也。凡关支本
草料
日,该队总一日一查,哨将、千总时常差人缉访。若将草料买借与人者,查举得
,本军军法捆打,旗总免罪。如被拿获,而非该队总检报,一
连坐。卖者买者同罪。 凡
虽畜类,其效汗血之劳,战阵之间,为国家宣力,与官军无异,又为尔辈骑乘代劳,且最有功于尔也。死在
征地方止许割耳蹄回报应该衙门,全
掩埋,不许开剥
用,如违者军法重治。凡官府有责其不以
张送验者,执此条为证。 凡比较武艺之日,
匹或付火兵
放,或留在槽喂养。火兵看守,不必
,军士亦不必着盔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