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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四十四魏世家第十四(2/7)

十一年,与韩、赵三分晋地,灭其后。

十三年,秦献公县栎。十五年,败赵北蔺。【正义】:在石州,赵之西北。属赵,故云赵北蔺也。

魏武侯元年,赵敬侯初立,【索隐】::纪年魏武侯之元年当赵烈侯之十四年,不同也。又系本敬侯名章。公朔为,不胜,奔魏,与魏袭邯郸,魏败而去。

十六年,伐楚,取鲁。【正义】:今汝州鲁山县也。武侯卒,【索隐】:纪年,武侯二十六年卒。立,是为惠王。

惠王元年,初,武侯卒也,与公中缓【正义】:中音仲。争为太。公孙颀【索隐】:音祈。自宋赵,自赵韩,谓韩懿侯【索隐】:哀侯之。曰:“魏与公中缓争为太,【索隐】::纪年“武侯元年封公缓。赵侯、韩懿侯伐我,取蔡,而惠王伐赵,围浊。七年,公缓如邯郸以作难”是说此事矣。君亦闻之乎?今魏得王错,【集解】:徐广曰:“汲冢纪年惠王二年,魏大夫王错奔韩也。”挟上党,固半国也。因而除之,【集解】:徐广曰:“除,一作‘倍’。”【正义】::除,除魏及王错也。破魏必矣,不可失也。”懿侯说,乃与赵成侯【索隐】:系本云:“成侯名。”合军并兵以伐魏,战于浊泽,【集解】:徐广曰:“长社有浊泽。”魏氏大败,魏君围。赵谓韩曰:“除魏君,立公中缓,割地而退,我且利。”韩曰:“不可。杀魏君,人必曰暴;割地而退,人必曰贪。不如两分之。魏分为两,不彊于宋、卫,则我终无魏之患矣。”赵不听。韩不说,以其少卒夜去。惠王之所以不死,国不分者,二家谋不和也。若从一家之谋,则魏必分矣。故曰“君终无適,其国可破也”【索隐】:此盖古人之言及

二年,城安邑、王垣。【集解】:徐广曰:“垣县有王屋山也。”【索隐】::纪年十四年城洛及安邑、王垣。徐广云“垣县有王屋山,故曰王垣”【正义】:括地志云:“故城汉垣县,本魏王垣也,在绛州垣县西北二十里也。”

三十八年,伐秦,败我武下,得其将识。【索隐】:识,将名也。武下,魏地。【正义】:括地志云:“故武城一名武平城,在华州郑县东十三里。”是岁,文侯卒,【索隐】:三十八年卒。纪年云五十年卒。击立,是为武侯。

不悦。文侯曰:‘段木,官之则不肯,禄之则不受。今汝官则相至,禄则上卿至,既受吾赏,又责吾礼,无乃难乎?’”秦尝伐魏,或曰:“魏君贤人是礼,国人称仁,上下和合,未可图也。”文侯由此得誉于诸侯。

七年,伐齐,至桑丘。【正义】:年表云“齐伐燕,取桑丘”故魏救燕伐齐,至桑丘也。括地志云:“桑丘故城俗名敬城,在易州遂城县界也。”九年,翟败我于澮。【索隐】:古外反。于澮,于澮之侧。【正义】:括地志云:“氵会山又云澮山,在绛州翼城县东北二十五里,澮此山也。”使吴起伐齐,至灵丘。【正义】:灵丘,蔚州县也。时属齐,故三晋伐之也。齐威王初立。【索隐】:纪年,齐幽公之十八年而威王立。

魏文侯谓李克曰:“先生尝教寡人曰‘家贫则思良妻,国则思良相’。今所置非成则璜,【集解】:徐广曰:“文侯弟名成。”二何如?”李克对曰:“臣闻之,卑不谋尊,疏不谋戚。臣在阙门之外,不敢当命。”文侯曰:“先生临事勿让。”李克曰:“君不察故也。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文侯曰:“先生就舍,寡人之相定矣。”李克趋而,过翟璜之家。翟璜曰:“今者闻君召先生而卜相,果谁为之?”李克曰:“魏成为相矣。”翟璜忿然作曰:“以耳目之所睹记,臣何负于魏成?西河之守,臣之所也。君内以鄴为忧,臣西门豹。君谋伐中山,臣乐羊。中山以,无使守之,臣先生。君之无傅,臣屈侯鲋。臣何以负于魏成!”李克曰:“且之言克于之君者,岂将比周以求大官哉?君问而置相‘非成则璜,二何如’?克对曰:‘君不察故也。居视其所亲,富视其所与,达视其所举,穷视其所不为,贫视其所不取,五者足以定之矣,何待克哉!’是以知魏成之为相也。且安得与魏成比乎?魏成禄千锺,什九在外,什一在内,是以东得卜夏、田方、段木。此三人者,君皆师之。之所五人者,君皆臣之。恶得与魏成比也?”翟璜逡巡再拜曰:“璜,鄙人也,失对,原卒为弟。”

任西门豹守鄴,而河内【索隐】::大河在鄴东,故名鄴为河内。【正义】:古帝王之都多在河东、河北,故呼河北为河内,河南为河外。又云河从龙门南至华,东至卫州,折东北海,曲绕冀州,故言河内云也。称治。

二十六年,虢山崩,壅河。【集解】:徐广曰在陕。骃案:地理志曰弘农陕县故虢国。北虢在大,东虢在荥。【正义】:括地志云:“虢山在陕州陕县西二里,临黄河。今临河有冈阜,似是穨山之馀也。”

三十二年,伐郑。城酸枣。败秦于注。【集解】:司彪曰:“河南梁县有注城也。”【正义】:括地志云:“注城在汝州梁县西十五里。注,或作‘铸’也。”三十五年,齐伐取我襄陵。【集解】:徐广曰:“今在南平县也。”三十六年,秦侵我晋。【集解】:徐广曰:“今之华。”【索隐】::年表作“齐侵晋”秦本纪云“惠王六年,魏纳晋,更名曰宁秦”徐氏云“今之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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