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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3/3)

着。深信在这样坚硬难亲的表相下,一定有着一段悲伤的往事,像道永不愈合的伤口,始终在心底深处淌着血,就等着一名圣母张开柔软而温暖的怀抱,将你这块寒冰给融化成春风,给你最欠缺最渴求的爱。女人会疯狂爱上你,那便是‘圣母病’了。”

这个“无比危险邪魅的男子”终于忍不住朝她丢来一记白眼,连哼也懒得哼出一声了。

“嘿,给点反应嘛。这两样伟大的病症都为同一个你而产生,你不觉得很荣幸吗?”她笑得好温柔,轻声细语得几乎听不出她是在椰愉。

见鬼的荣幸。不睬她。只问:“你想犯‘白马王子病’还是‘圣母病’?”

奉娴与他双眼对上,发现他眼中隐隐的期待,于是也半带玩笑半认真地道:

“原本我哪种病都不想要,可,若是非接受不可,逃也逃不掉的话,那我就…都要了。”

“真贪心。”没有气怒,没有以吻为惩再次宣告主权什么的,他只淡淡的这么说着。

“当年我们决定当情人时,你就应该想到可能要面对的结局。”她温柔地说着冷酷的话。

“是啊,你总是在每一次分别时说再见。”

“因为我总认为每一次相见都是最后一次了。”

在他二十岁、她十六岁那年,他不再满足于只当她世上唯一的知己好友、唯一知道他存在的人,以及,唯一能够唤醒他的人。所以他从美国飞回来,就为了见她一面。等在她的学校外头,明知道她四点半才放学,但他却在十二点钟离开机场之后,就驱车过来,像根电线杆似的傻傻杵着,直到被她发现,被她领回她租赁的小套房,才又像个人样的活了过来。

金郁骐这个身份、名字、一切,是属于他的;但他常常处于将一切毁灭的冲动情绪中。如果再不抓住些什么的话…再不让自己对这世界产生一丝丝留恋的话,他若不是真的将自己毁灭掉,就是去毁灭所有看到的一切。

抓住她、强势要她当他的情人,不过像是濒死之人的迥光返照,带着深深的不甘心,却又无力阻止正在消逝的一切,只能以撷取到一时的痛与快,来证明些什么。

那时,他其实是已经放弃自己了…奉娴会同意他的要求,可不是什么圣母病发作;她也不过是会对男女之情好奇,却不愿为此惹上摆脱不掉的麻烦罢了。她爱好世界和平,讨厌一切可能的麻烦。如果不会造成麻烦的话,再怎么离经叛道的事,她都敢做的。

如果最后的最后,他放弃了自己的存在,那么,他会是她理想的情人。

谁也不想要天长地久,只愿一晌贪欢。

他和她,都认为结局只会如此。

他们只有一时一刻,不会一生一世。

他们只在黑暗里拥抱,不会在阳光下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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