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乐睇到了一间以中华料理闻名的餐厅——汇芳园。
这间餐馆是开了五十年的老字型大小,外观仿造江南名园建成,门口还种了一棵柳树。这里的中华料理并不昂贵,但是绝对地道,不知道有多少人一试成主顾。
当第一道招牌黄金蟹肉炒饭端上桌时,乐睇发出了有如孩子看见糖果屋般的赞叹。
“噢,天啊!闻起来超香,看起来好好吃喔~~米饭裹上一层黄澄澄的蛋液,炒得粒粒分明,我在美国连做梦都会想到它!”
“那就多吃点。”贝一苇舀了好几勺到她的碗里。
“别把炒饭全让给我了,你也吃啊!”“好。”他笑应着,但动作却不曾停过。
随后送上的红糟肉、金华火腿焖高丽菜、豆腐粉丝煲、绍兴酒佐酱烤龙鳕与椒香花缪炖鸡汤,又引发她一阵欢呼,邻近几桌客人闻声不由好奇的转过来,带他们看见乐睇时,好奇的目光顿时转为惊艳。
事实上,打从乐睇一走出国家戏剧院,注目的视线就不曾少过。
因为常年练舞,使乐睇的身段显得格外纤细,而且她似乎比他记忆中高了一些,站姿与走姿自然透着舞者的优雅。
当然,她的衣着也功不可没。
她内穿一件简单的庞克风格长版白T,外罩烟灰色剑领短板西装外套,袖子随行的卷起,露出手腕上BligBlig的手环,食指上硕大的拜占庭风格戒指,与松松系于腰间的皮带扣相辉映。
她的下身则穿着所有女人不惜力行减肥也要塞进去的超细身黑色Skinny牛仔裤,极窄的裤管延伸了她原本就修长的小腿线条,最后在黑色漆皮踝靴中完美收束,肩背一只磨损的半旧、镶有铆钉的软质大挎包,一头乌瀑般的长发则用黑色皮绳信手紮起,随意的垂在肩侧,在斜戴一顶黑色绅士帽。
非常时尚,超级有型。
若不是知道她是一名现代舞舞者,贝一苇肯定会以为她是误将台北街道当伸展台的模特儿。
三年的时光有如魔法一般,让一个青春少女,蜕变成一个个性与自信兼具的女子。
意识到贝一苇的目光,乐睇不由笑问:“有什么不对吗?为什么这样看着我?”
贝一苇摇摇头,笑道:“你变漂亮了。”
“谢谢,”她以茶代酒,笑着朝他举杯“你也很帅!”
经过了三年职场的历练,贝一苇已经完全退去当年的书生气,变成一个成熟稳重的男人。
昔日那个戴着黑框眼镜,老是穿着连帽T恤与牛仔裤的男孩,已被眼前这个穿着合身西服的男人所取代。
如今的他,一望而知的是个事业有成的男人,唯一不变的,是他依旧温暖的眼神。
乐睇曾经想像过,若是两人再见面,会是怎样的一番情景。
她想过自己可能会失控落泪,或是像那些愚蠢的肥皂剧一样,愤怒的质问他当年为什么不告而别?
可是当两人再度聚首,乐睇才发现,痛苦过、生气过、埋怨过、消沉过,但最后沉淀下来的,只余那些美好的记忆——
原来,贝一苇从没有自她的生命中消失,他一直存在于她的心底。
“看起来你混得不错啊!穿得西装笔挺的。”乐睇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