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对于小提琴的喜爱中。
若不是家里太穷,她早就已经报名去学小提琴了,然而现在自己也只能偶尔买CD片,陶醉于从光驱中流泄出的旋律,这对她来说,已经算是非常奢侈的一种享受。
只要喜欢小提琴的人都不会是坏人?纳尔逊不禁想起了他二哥,那个高高在上的经常拉着个小提琴就自以为是的家伙,估计这小丫头是没见过他,不然她就不会说这句话了。那种笑面虎,杀人不见血,叫人吃一肚子亏还不得不往下咽的卑鄙、奸诈、无耻的魔鬼!
“啊!”詹晓路忽然害羞起来“天哪,我怎么和你说了这些?真不好意思。”
“是啊,妳这个小东西居然也会喜欢音乐,真是看不出来。”他突然很想逗逗她。
“你这家伙!什么叫『我也会喜欢音乐?』这就是你对待救命恩人的态度吗?前几天还哭着喊着要报答我,今天居然就换成了这幅嘴脸,我早应该把你扔大街上喂狗!”詹晓路气得要跳脚了,这个死男人,身体一好就变了样,以前还很客气、很可爱地说。
“谁哭着喊着要报答妳,我只是当时看妳没钱付房租,可怜妳才帮妳一把的,那戒指够不够付房租钱我都不知道,而且我也不是完全为了妳,要知道我现在也住妳家,妳要是缴不起房租被扫地出门,我也会无处安身,再者说妳不是也根本就不指望我报答的吗?”
看着她脸青一阵白一阵,纳尔逊觉得有趣极了,又笑道:“好啦,不气了,我只是觉得很好奇,怎么妳也会长音乐细胞?我还以为妳就是一个小丫头!”
“我今年十二月份就二十岁了。”
十二月份?纳尔逊扒了下手指头,就是说,还有四个多月才到二十,现在不过是个十九岁的小丫头。
现在的小丫头发育的怎么都这么好吗?他大略目测了一下,看她的个子,大概有一百六十五公分上下,比自己少了近二十公分,还是蛮速配的,皮肤也不错,水当当、清莹莹的,而且还是自己最喜欢的白嫩,个性也很讨喜,虽然五官不是非常好看,可是却越看越耐看,怎么都看不腻。
不错,真不错,不知道为什么,纳尔逊对这小丫头已然是越瞧越顺眼,怎么看就怎么喜欢,没来由的喜欢。
春天、春天,他的春天莫不是真的就要来了?
詹晓路是个很单纯的女孩子,她怎么都不会想到,这个男人虽然是在对她和颜悦色地笑着,可是却已经一肚子坏水的在打自己的主意了。
突然很想念刚遇见她时的那一吻“丫头,过来!”纳尔逊朝她勾了勾指头。
丫头?詹晓路心里一颤,小时侯,爸爸也经常会这么叫自己。
“干嘛?”詹晓路很不爽地望着他,可还是乖乖地走了过去。
“坐下,来这里。”他用刚才还装作不能动弹的手拍了拍床边最靠近自己的地方。
詹晓路固然有些不情愿,但还是乖乖坐了下去“干嘛?我要走了。”
“一天不去也不会怎么样。”他看着她粉嘟嘟的嘴唇,两片唇办一张一翕,就好似是柔软的棉花糖等待着他的品尝,上次纯粹是为了堵住她的嘴以防她出声暴露彼此行踪,根本就没好好品尝过她,只是觉得很香很甜很让人留恋罢了,至于这次…
“怎么可以不去?”詹晓路说完就从床上站了起来。
刚要走,便被他拦腰抱了回去“我是伤患,妳该照顾我。”
“你干什么?放开我!”詹晓路被他搂得死死的,整个人都窝在他的怀里,而且他还光着上半身。
她用力挣扎,却无论如何都挣脱不开他的箝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