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顺道预约她之后的每一个生日。“何况我挑这款酒,不只是因为你的出生年份,还有别的原因。”
“什么原因?”
魏敬尧别有深意地笑,告诉她“这款红酒的风味,是你。”
不打算告诉她,他十年前喝到这款酒时只想皱眉头,但三年前父亲送他一瓶,邀他一同品尝,一喝下去顿时惊为天人,平淡温和的口感却有丰富的层次,超过二十年的熟成,让原本难以入口的红酒变得顺口,让他爱不释手。
“非常好喝,我想一年喝一瓶,一定会觉得这款酒一年比一年好喝。”看着她酡红的小脸,他情难自禁地捧着她脸颊,喉头滚动。“我想我也会发现,我一天比一天…”
“魏敬尧!你怎么在这里。”
…爱你。
是谁破坏他的告白?妈的!
“你还是认不出我吗?”
这个声音,很像在哪里听过?
魏敬尧回头,看见一个把头发染成漂亮砖红色女人,她皮肤很白,脸是完美的瓜子脸,大眼睛,身材高挑,修长美腿穿着及膝长靴,身上那件白色短大衣超适合她,看起来超完美,就像是——他以前会交往的那种美女。
“你是?”他眯眼看着打断他的告白的程咬金,故作不解。“似曾相识,也许见过你,但是抱歉,我不记得了。”
怎么可能不记得了?眼前的女人曾是他的女友,他曾经在市中心租了一间一房一厅的小套房给这个女人,偶尔他会去那里过夜,不过那是半年前的事情了,为了他不愿意买一只Tiffany&am Co的钻戒给她作为订情戒指,指控他让她在姐妹面前丢脸,于是他们大吵了一架,然后分手。
其实送一只钻戒给女友没关系,只不过是一只Tiffany,但不愿让女友误会,送了戒指就代表他想结婚,打算定下来。
“我们见过吗?”
魏敬尧装傻,其实他记得,记得眼前的女人在他车祸后曾去探望过他,跟其他他曾交往、吃过饭的女性们争执,谁才是他的正牌女友,谁才该留下来。
不过在他展现出连五岁小孩都能赢他的迟缓反应之后,那些为了他大打出手,口口声声说比任何人都爱他的“正牌女友”们,全都溜走了。
尤其是眼前这一位,打得比谁都凶,逃得比谁都快。
“我以为你会想起来,然后会来找我,我一直在等你。”她故作伤心,拿出Burberry的手帕拭眼泪。“你还是都没想起来吗?我去看过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