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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4/5)

心巴啦的变色龙…”

一路说到底,连服务小姐给他的那杯红茶,看起来都和长满红虫的基隆河水一样可怕。虽然他那杯和她刚喝掉的那小半杯,出自同一部机器。

“总而言之,他被三振了?”

“对!他被三振、四振、五振,震成脑震荡、震出三级的昏迷指数。”

“好吧!那你想要几公分高的男朋友?”他妥协,不想再勉强她。

“一八三!”像你这样高!她在心里补上一句。

“还有呢?”

“要戴眼镜,说话慢慢、斯斯文文的,要客气有礼,喜欢穿蓝色衣服、喜欢晨跑,虽然喜欢打篮球,可是不会全身冒出汗臭味…”她握住他的手,偷偷搜集他的细胞,在心底复制一个侨哥哥。

她在说玉皇大帝吗?否则凡人中有哪个流了汗还会泛香的?除了历史上记载过的回族香香公主外,好像没人有这等本领。

不过…他坚信海上有逐臭之夫,香香公主身上的气味会被小说家拿来渲染的原因无它,就是乾隆皇爱嘛!情人眼中出西施,因为爱情,眼睛都有权利“破病”了,谁规定嗅觉不能暂时秀逗?反正恋爱中的人最伟大。

“既然他已经被三振,我们是不是要回去把这个不幸消息,告知当事人?”他好笑地揽过她的肩膀。

“当然!”摸摸鼻涕,她的酒窝吸干来不及挥发的泪水。

“那,我可不可以拜托你,用‘和缓’、‘温柔’的态度公布结果好吗?”他没等她回答,续接着警告说:“你千万别叫我到三叠纪去找‘和缓’和‘温柔’。”

他拿她的话来取笑她,害她产生一丝丝羞赧,心里却是满满的得意,好像又赢了宜芬一次。

宜芬是她一直以来的假想敌、故事里千方百计想把她嫁出门的坏后母,这回“老爸”站到她这边,谅她也没辙。

靠上他、红了脸,好奇怪,怎么只要待在他面前,血红素就会不正常运转?

无妨,反正他又将就她一次,等他越来越习惯将就,说不定有朝一日,他会将就她来当他的妻子!当然前提是——他要先把那个坏后母给三振出局。

咦?“三振”?同是天涯“三振”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就这样 ,反正宜芬说浩祥幽默风趣、体贴细心,而他也想要找个含羞带怯的温婉女性,两人一拍即合,一拜天地、二拜高堂、夫妻交拜,男女配角送入洞房。

剩下来的就是…陆小语的单恋——成功!

* * *

法国餐厅里,穿上可爱小礼服的宜芬,正式西装的硕侨,和与周遭格格不入,穿上牛仔裤、棉质衬衫的陆小语,面对面坐着。

这是硕侨欠小语的。他用一顿法国料理换她一次相亲,若是宜芬再更积极一些,天天帮小语物色新对象,不到半年,她就只能和戎祥相亲了,再不然就要把她空运到日本,和那些相扑选手去喝红茶。

宜芬皱起眉,眼看对面两个吃得津津有味的硕侨和小语,忍不住放下手中红酒,一脸不悦地说:“硕侨,你把小语宠坏了,昨天她那样对待浩祥,我觉得非常非常不好。”

她和古代的贤淑妇女是同一科属的,骂人用起“非常非常不好”已是她最大极限,代表着她已经非常非常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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