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领带在脚下,衬衫的扣子开了两粒,懒洋洋的,却又藏了股危险的压迫力在看似随意的姿态下。
“说吧!”他懒懒地道。
她在犹豫。他也不催她,等着她挣扎完。
终于,她鼓足了勇气,从口袋里摸出张纸,双手平举过顶呈现到他的眼皮底下,有如窦娥申冤只差没有六月雪做背景渲染气氛。
纸上写着:我,薛蟠,和余渺渺,纯属邻居关系,特此证明。
“这是什么?”
“请、请签字。”
“为什么?”懒懒的眼微怒了起来,他又变成了危险的男人。
她不敢答,目光躲躲闪闪。
哼!不用她说,他也知道为什么。因为他不该在众人面前和她打招呼,因为他不该当众把钥匙交给她,因为他的缘故,她肯定又被那帮女人狠狠地修理过了。
早上在走廊里,他灵敏的耳朵就已经听到了三分騒动,然后从她脑袋上残余的纸屑,她端咖啡进来时手背上细细的抓痕,她在那昱的境况他不用分析也知道了十分。
楚公子不是笨蛋,在他眼皮底下发生的事情,怎么可能逃得过他的眼睛,他装聋作哑自然有他的道理,所以他也没有多少好奇心去了解,去多管闲事。他早上的举动,纯粹是顺便,看到她了,顺便叫她帮个忙罢了。别人要怎么想,他一向、从来都不去顾虑,这就是他的性格。
现在她居然要他来签这种可笑的证明书,怎能不叫他动怒?只要他一动怒,他的耐心和脾气就会超级的差。所以他长手一探,长脚一迈,余渺渺便被拎着丢出了门外,没有顺便把她的耳朵吼聋了算是客气了。
砰一声,他摔上门,气冲冲践踏着地板进浴室冲凉。
这个女人真他妈的有本事,让他一看到就火大!他这辈子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女人,这种、这种、这种…这种和他老妈像得一塌糊涂的女人!
他的遗传百分百来自于老爸,半丝没有老妈的分。
他的老爸和他一般威猛强势脾气暴躁,要生气就狠狠地生气,要发火就狠狠地发火,要骂人就把人骂得狗血淋头,逻辑里从来没有“是我错”这三个字的存在。偏偏,却娶了个超级没有个性没有脾气甚至胆子小得跟小鸡一样一吼就会掉眼泪有什么不满从来都不肯说出口只会默默地瞅着你掉眼泪的女人做老婆。在他人生最初的十六年里,他这个做儿子的被那个做老妈的折磨得就快发疯了,如果不是他老爸陪他一起受折磨的话,他已经进精神病院了。事隔十二年,居然噩梦重温,你说,叫他怎能不抓狂?
冰凉的水冲啊冲,心头的火焰还是熊熊不息,烦躁地关掉水龙头,走出浴室,到冰箱里取听可乐,却在看到满冰箱的食物时怔住。
他从来不在家里用餐,所以冰箱里从来不囤积食物,除了饮料。谁干的?
眼神阴沉下来,他转身往洗衣房而去。那里放了一叠他没空去送洗的衣服,洗净了,熨过了,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地躺在那里。
松狮狗在脚边呜呜地用头顶他的手,他顺手揉揉,揉出一阵沐浴后的清香。谁干的?
他已经有了答案。
霍然旋身,他大步踏过客厅,猛地拉开门,冲锋陷阵的身形差点撞翻了门口的小人物。
她居然还没有走,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想敲门却没胆冒犯他,像抹孤魂野鬼般在门口无措地游荡。如果他不出来,她打算在那里犹豫多久?
他瞪着她,她明显地吓坏了,却不敢逃走。瞪啊瞪啊,一个念头上了脑袋,他忽然不生气了。
“我有个建议,你要不要听听?”
她有些犹豫有些害怕有些怀疑,但还是将头点得很勤快。
“做我的女朋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