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样,一家人才可以真正从头开始。
那几年,日子过得真适意。
陈绮罗有组织天才,无论对外对内,经她整理过,万事均井井有条。
厨房永远有热茶,抽屉有干净内衣,账单全部付清,家居整洁,全家杂物小至邮票葯丸牙签她全知道放在何处,马上可以拿出来。
别以为这些都足轻而易举之事,陈绮罗每周上班超过五十小时,同时她得维持个人容貌整齐,她并非全职主妇,这样算来,身兼数职,照顾周全难得之至。
蔷色觉得继母似那种自图画里走出来打救落难书生的仙女。
从她出现之后,父可专心工作,女可专心读书。
奇是奇在连祖父母见了蔷色,也比较从前客气。
可是,蔷色在心中喊:我一直是甄家的女儿呀。
现在,她由继母亲自开车送上学。
为此,绮罗需早起半小时,故蔷色从来不敢叫她等,延伸出去,她也不会叫任何人等,她从不迟到。
同学还是那班同学,见她鞋袜光鲜,又有一位漂亮的女士管接管送,嘴脸顿时不一样。
都主动起来:“蔷色二字是什么意思”“这名字挺别致,可以一说来源吗”“有空请为我们补习”…
全世界不知什么地方来那么多势利的人,全堆在甄蔷色身边。
开头,蔷色以为这世界理应如此,后来才明白,那纯粹是她少年时的不幸,不不不,世间好人比坏人多。
她更加沉默,一天上课六小时,可以不与同学说一句话,独来独往。
这其实是不正常的,可是老师们欣赏得不得了“你们要向甄蔷色同学学习。”
作文课有条题目叫“我最要好的朋友”
蔷色这样写:我最要好的朋友,是我的母亲。
其余的同学,半数在怀念童年时的小邻居,另外半数,选同座的同学。
只有蔷色作文有新意。
老师批了一个甲,对她说:“你有那么一个好母亲,真是幸运。”
蔷色答:“我知道。”
现在,她穿的鞋子永远合脚,上学上街各一双,还有运动球鞋,冬天尚有爬山靴,不奢侈,可是丰足。
按着时候上理发店修理头发,统统由继母付账。
绮罗常常搂着女儿肩膀进进出出,一日说:“噫,长这么高了。”
然后,在十五岁那年,她已高过继母。
生日并无特别庆祝,买一只蛋糕,做一窝面大家吃,一家三日私底下高兴。
这次甄文彬夫妇给女儿一件礼物,他们把蔷色送到欧洲旅行。
绮罗说:“你要是不放心一个人去…”
“不,我喜欢极了!”
这是她第一次乘搭飞机。
祖父母深深纳罕。
“蔷色这是什么命?倒也奇怪,有不相干的人来这样疼她。”
“只恐怕好景不长,待有了亲生儿,继母便原形毕露。”
“特别是添了儿子之后。”
“可不是。”
语气是那样幸灾乐祸:看你好到几时去!
有什么理由他们特别不希望蔷色过好日子?
老人不喜欢她生母,故迁怒于孙女,深觉那女人生的孩子永远不配有美满生活。
那个时候,蔷色几乎已经忘记母亲外貌。
一日,在早餐桌子上,蔷色不小心碰跌牛奶杯子泼湿校服裙子,一脸懊恼惭愧,又嫌更换衣服麻烦,一副哭笑不得模样。
然后,发觉父亲呆呆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