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出去了,我以为他走了。可是半晌他端了一碗粥进来,放在桌子上,伸出手又放下去。这次他说:“萱,你吃点东西吧,我走了。”
我低着头,看着他的鞋子慢慢走出屋门。行李箱的轮子划过地面,他在门口换鞋的声音,很慢,夜很近,所有的声音都被无限的放大。连同胸腔里的东西碎裂的声音,跟他关门时的动作一样,清脆得没有一丝犹豫。
这次若薰是真的走了。
在他走之前我忘记告诉他,我已经没有继续下去的力气了,所以等到他想清楚的那一天,他愿意继续委曲求全,还是继续走向下一个女孩的城池,都跟我不再有关系。因为我害怕有人在一边马不停蹄的说爱我,一边毫不犹豫的把我丢掉。
记得我还很小的时候,父母办好离婚手续,家中没有任何的愁云惨雾。两个人带着我去吃了一顿豪华的大餐,我吃得特别的开心,他们频频举杯说一些我听不懂的话。那个景象在别人眼里是多么温暖的三口之家,爸爸,妈妈,还有我。
可是吃过饭母亲说,萱萱,我跟你爸爸已经分开了,不过你永远是爸爸妈妈的女儿,不会变的。我什么都懂,可是我什么都没说。我没有资格扮演一个被丢弃的角色,因为他们说,你永远都是爸爸妈妈的女儿,真的不会变的…吗?
他们都骗我。
何落凡骗我,若薰也骗我,他们都骗我。
从这个角度望过去,步行街两旁嘎达的建筑中间像是架了一条天河。每次到了晚上,整座长沙城灯火辉煌,连天空都是薄薄的橘红色。尤其是步行街的天空,窄窄的,灯光像武器一样弥漫着,什么都看不清。
有四五个穿着校服的男女孩子们为过来。
“美女,我要杯香草味的奶茶!”
“…我要烧仙草,只要烧仙草和葡萄干!”
“哇,这个奶茶店有两只兔子,是养大吃肉的吗?”
细高个字的男生揪揪兔子的耳朵,女孩子们便被吸引过去了,一个个都是新鲜的不行的表情。甚至还认真讨论要不要把圣诞节的礼物换成兔子,不过很快就被否定,因为肯定会吃老妈的竹笋炒肉。我和一个叫晶晶的女孩把奶茶和烧仙草做好,他们讨了积分就说说笑笑的走开了。
我已经回长沙一个月了,在步行街的奶茶店找了个工作。我喜欢这里,因为每天都能看见很多很多的人。人们在逛街的时候心情都是轻松愉快的,各式各样的脸,都是一摸一样的笑容。
店里养了两只兔子,是我在肉食店门口看见的,它们蜷缩在笼子里,很瘦小没有几两肉。我跟店主以红烧乳兔的价钱买下来的,它们像是知道自己从食物变成了宠物,每天都敞开肚子吃,长得像两只肉球。晶晶说迟早有一天,它们会肥的到动物保护协会告我虐待动物。
我每天的工作就是做奶茶,喂兔子,看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