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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往事如歌(2/2)

也正是从那时起,我从沙沙中知了就读于Z市另外一所重中――扬风中的两个男生的名字:夏言,和秦默。

一那年,正是为赋新词说愁的年纪,当时的我,喜写一些现在看来极其幼稚,酸得倒牙的小小豆腐块,并且,闲来无事,还担任着展中文学社小小编辑之职,闲暇之余舞文墨,权当消遣,因此,在繁重的课业之余,逛书店。

我极其兴奋,两放光地朝那书飞奔过去,完全没有注意到周围的闲杂人等,但是,唉,用周星星的话来讲,我猜到了开,但永远也猜不到结尾…在我离那书还有0。01公分的距离的时候,我睁睁地看着一只修长的手臂突然间就横了过来,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飞快地取走了那书。

杜沙沙同学兀自沉浸在粉红梦幻里,对我说的话恍若未闻。

自此,虽然直到我们初中顺利毕业,我都没有有幸见过这两位知名人,但拜杜沙沙同学所赐,小到他们的生辰八字,大到喜好,我都瓜烂熟了然于,自然,也第一时间知他们上了N市著名的全国重大学,G大。

夏言自不必提,夏家和杜家是世,夏言是杜沙沙中四留情的:“你不知他那样的男生,就知仗着自己聪明儿,家里有钱,从来不把女生当回事,有时候我上午看到他和下午看到他,边一起逛街的女生都不是同一个人,哼哼…”沙沙不屑地撇撇嘴,一脸的鄙夷。

每在我与周公约会开始的那一霎那滔滔不绝情款款的自白中,我很快就发现了一个绝对是铁板钉钉的事实:杜沙沙同学不是真的转了,而是暗恋上某人了,暗恋上了一个成绩优异、秀外慧中、三男生,在纯纯恋慕之心的驱使下,为了缩短彼此之间的距离,正在努力完成一个MissionImpossible。

真正让沙沙却上心的是秦默,夏言的同学,两个天之骄中的另外一个。据沙沙同学如般层不穷的形容词,再加上我的小小归纳,那就是――如果说夏言是火,绚烂夺目,那么秦默就是冰,清冷晶澈,但永远拒人于千里之外,再加上篮球、足球、排球举一反三,琴棋书画样样皆通,温文有礼,对人永远保持距离又不失风度,是沙沙心中典型的,完无缺的,独一无二的白

一升二那年暑假的某一个星期天,我没事又晃到了离家不远的一家小小书店,走去,百无聊赖地看了一圈,正在到看毫无收获中,突然,前蓦地一亮,找了N久,但一直久盼未得的一《莎翁全集》显现在前。呵呵呵,上帝啊,阿门,圣母玛利亚啊,我你,我胡地祈祷着愿望终于实现了,我积攒N久的零钱终于可以寿终正寝了。谢多愁善的老妈,中和了我的一分基因,我狂看书,什么杂七杂八的都看,不求甚解,但求痛快,莎士比亚全集啊,啊啊啊,罗密欧和朱丽叶,李尔王,王复仇记…等着我,我来了…

杜沙沙笑得很是羞涩:“在夏言家见过两次,路上还见过一次,其他是听夏言说的呢。夏言一向,他说好的,就一定不会错。”她里放着星星的光“他是来我们这借读的哦,家在杭州,西湖,断桥,多浪漫的地方啊。”

少女情怀总是诗,人人都想当被徐志一辈铭刻在心的林徽因和振保心那颗永远的朱砂痣,夏言那样的不纯情分在沙沙心中,自然率先三振局。

看小妮把自己想成了和许仙断桥相会的白素贞,我暗骂夏言迎狼室,凉凉地给沙沙同学泼冷:“幻想总是超现实的,杜沙沙同学。”作为标准的警察家的一员,从小到大听到的各稀奇古怪的案件多了去了,我的家教一向就是:越是表面绚烂夺目,就越是内在不堪一击。一个中生而已,用脚趾想想也不会有那么吧。呃,当然,我们学校那就是异数,但也早就被贴上了“非我族类”的标签,想也不太令人羡慕。再加上对我言传教的在法院工作的哥哥,经常有事没事跟我分析讨论经济、政治、生活等等等等各类案情,导致生为豆蔻年华少女的我,似乎从来就没有这些浪漫的想象,好像倒也真的――不太正常。

记得我疑疑惑惑地问她:“你们见过吗,怎么――对他这么熟?”而且,世界上怎么可能有这十全十的人咧?偶不信,一千一万个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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