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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她拉了回来认真临摹字帖。
后来常有人赞她的字好看,却不知道是那时候练出来的。
甚至她一时兴起,偷偷学他写字,若不是笔力太过纤弱,倒像个了十成十,他就跟她开玩笑:“那么爱学我写字,哪天我故意犯个错,让老师罚我抄课文好了,到时候全部拿来给你抄。”
“你想得美。”她凶巴巴地抢过字帖。
他却开心不已,笑呵呵的。
似乎从一开始遇到,他们就一直是这么开心。
虽然后来她倒不练字了,但是这么多年,她居然还晓得他的字是怎样写的,一笔一画之间小小的连笔都还记得清清楚楚,回过神来看过去,自己都吃了一惊。
还是那样的用笔,最细微的转折处都清晰地提醒着她过往的时光。
她叹一口气,把传真发了过去,随后把那报表和工资单收了起来,放在电脑桌上的文件夹里。
坐下来后打了几个字给齐东阳:“事情办好了。”
他回过来简单的两个字:“谢谢。”
“不客气。”她叹了口气。
等了半晌,他却没了反应,她专心于最后一班客人,出了票后把账目核算一下,就要关上电脑走人,这时候齐东阳却又和她说了话:“有你在挺好的。”
心脏仿佛停了半秒,之后才笑了一笑,随手关了电脑,也没有给他回话。
阮秋笛自觉似乎做了现在这份工作以后,看夜色的机会也跟着越来越多。
因为每天最晚的航班是22点左右起飞的,所以有客人要赶那班飞机的时候,她也只有在那之后才能下班,还好现在的公司离她住的地方不是太远,有时候赶到没有公交车的时候,她索性一个人慢慢地走回去,就当是在锻炼身体。
但是大部分时候她还是坐车回去,因为走路的时候常常会想起很多事情,总会觉得倦怠伤感,所以还是坐车好,即便伤感,也很快就到达目的地。
不过今晚却早就错过了末班车的时间,所以她只好走路,经过一家又一家店铺,从繁闹的都市区一直走到宁谧的住宅区,橘黄的路灯光在长街尽头蔓延开去,仿佛看不到尽头,空气中飘散着春末夏初时节温热的因子,触到皮肤上,带出一种潮湿感来,闷闷的,压得人浑身不舒服。
路边有高大的合欢树,在阴影里逆光成陌生的模样,闻不到花香,只感到脚下不时有软软的触觉传来,想来是白天落下的花,鸽子羽一般,落到地上聚在一起,便成了这样天然的地毯。
她悠然神往,心里默默的,转过拐角的街道上此时空落落一片,她像衣锦夜行的女王,一个人走在上面,载浮载沉,街灯照不到的角落黑漆漆的不见任何动静,一眼看过去,只觉得浑身一炸,身上就起了细细的粟子,她加快了脚步,不希望自己明天上社会版头条。
对面传来自行车辘辘的声音,她抬头看了一眼,没有特别在意,依旧闷着头疾走,快到跟前即将擦肩膀而过的瞬间,却觉得肩膀上突然一痛,随即就见那骑车子的人跳了下来,车子随即朝她的方向倒了过去。
路灯映得光只一闪,她已经看到那人手中明晃晃的,却是握了把快而锋利的薄刀,寸把长的样子,不伤人要害,但是却足以给人身上留下不大不小的记号,她吃了一惊,随即踉跄着跑起来,一边跑一边疾呼。有些懊恼于自己的大意,今天早晨出门的时候,似乎看到小区的大门外贴了张通知,好像是说什么变态男子专门拿刀刺人的事情,如今看来,她倒是很不凑巧地碰上了。
“住手!”冷冷的喝声传了过来,有人飞快地跑了过来,她大喜之下稳住了心神,却不料还是被身后追她的男人重重地推倒在地上扭伤了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