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翼翼地了厕所,将门带上,并没有锁,因为到时候有人发现后可以立刻送医或怎样的。再打开
台的门,将门反扣住,再顺着安全梯离开了现场。在防火巷内,将衣服折叠好放
袋
里面。回到街上后,到了便利超商,买了一份报纸,将广告栏的那几张报纸拿起来包好她的衣服后,直接丢到便利超商门
的垃圾桶内,胶带也一并丢
。到时候垃圾一倒掉,
焚化炉后,所有的证据也都会消失无踪的。
方更加愉悦的觉。
我一边摆动腰,
她的小
,一边以双手玩
她的双
,快
更是倍增,而她的反应也更加地
烈了,小
缩得更
了。可是同样的,因为快
太甚,很容易无法忍住。不到五分钟,我已经
到无法忍受了,双手猛然离开她双
,握住她的腰
,更加猛烈地攻击,将
一滴不剩地
她
内。她似是也达到
了,被
缚的双手已无法支撑住,重心一失,
也撞到了墙
。
趁她昏迷时,我连忙撕下她上和嘴上的
代,毕竟那胶带到时候可以超级重要的证
,因为胶带上一定会有我的指纹。虽然托那不知所谓、乡愿的人权组织的福,目前台湾并没有建立起全民指纹资料库,可是要是被采集到了还是相当麻烦的事情。所以胶带是一定得带走的,我在想想可能会留下我指纹的,就是她的衣
了,于是我连她的衣
都一并带走了。并拿起她的衣服当手
,以免留下指纹。
完成了有生以来第一次的暴后,若无其事地买了饮料后回到补习班要自修(我上午看带
补课,下午有课上课,没课自修),果然看到一辆警车和救护车在补习班门
结果补习班柜台小
以自修教室冷气坏了为由,要我先去图书馆自修。冷气坏了?骗鬼去吧!当我
睛瞎了,没看见警车和救护车?
我尽情发过后,看到她额
撞上了墙
,不禁大惊失
,要是闹
人命,那可更是糟糕了;刚刚在
暴时遗忘掉的刑法法条又再次浮现在脑海中。依照现行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妨害
自主致加重结果。致死是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伤者,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因而致被害人羞忿自杀或意图自杀而致重伤者,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反正不
怎样说,要是让她
问题,十年有期徒刑是跑不掉的,那可是更可怕的重罪哩!我连忙穿上
后,先以手探了一下她的鼻息和心
,确定还有气息和心
后,才放下一颗心来。
翌日,像是一切正常似的,与往常没啥不同,继续到补习班看带和自修,唯一不同的,就是
台往自修教室的门被锁起来了。钥匙由柜台保
,不过这
锁实在是不怎样牢靠。而且各楼
台也加装了监视
。看来是要亡羊补牢吧!可是…羊都跑了,补牢又有何实益呢?对吧!